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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試驗室已下達輕骨料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并將其轉換為每盤實際使用的施工配合比,并公布于攪拌配料地點的標牌上。
2.2.2所有的原材料經檢查,全部應符合配合比通知單所提出的要求。
2.2.3攪拌機及其配套的設備應運轉靈活、安全、可靠。電源及配電系統符合要求,安全可靠。
2.2.4所有計量器具必須有檢定的有效期標識。地磅下面及周圍的砂、石清理干凈,計量器具靈敏可靠,并按施工配合比設專人定磅。
2.2.5管理人員向作業班組進行配合比、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
2.2.6需澆筑輕骨料混凝土的工程部位已辦理隱檢、預檢手續,輕骨料混凝土澆筑的申請單已經有關管理人員批準。
2.2.7新下達的輕骨料混凝土配合比,應進行開盤鑒定。開盤鑒定的工作已進行并符合要求。
3、操作工藝
3.1基本工藝流程(見后附圖):
3.2原材料的堆放與貯存;
3.2.1輕粗骨料應按粒級堆放,且應有防雨和排水措施,以防止含水率變化。混合粒級堆放時,堆料高度一般不宜大于2m,以防大小顆粒離析,級配不均。若與普通骨料混合使用時,應使輕重骨料分別貯放,嚴禁混雜,以保證配料準確。
3.2.2水泥、摻合料、外加劑應貯放于防雨、防潮的庫房,以防止水泥硬結,摻合料含水率變化,粉狀外加劑失效,液體外加劑濃度變化。
3.3原材料計量與抽檢計量:
3.3.1輕粗細骨料計量:宜采用體積計量,亦可采用重量計量,但必須嚴格檢測骨料的含水率,去除其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