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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10電機的滾珠軸承工作面應光滑、無裂紋、無銹蝕,滾動體與內外圈接觸良好,無松動;加入軸承內的潤滑脂應填滿內部空隙的2/3。
3.6電機干燥:
3.6.1電機由于運輸、保存或安裝后受潮,絕緣電阻或吸收楷,達不到規范要求,應進行干燥處理;
3.6.2電機干燥工作,應由有經驗的電工進行,在干燥前應根據電機受潮情況制定烘干方法及有關技術措施。
3.6.3烘干溫度要緩慢上升,鐵芯和線圈的最高溫度應控制在70~80℃。
3.6.4當電機絕緣電阻值達到規范要求時,在同一溫度下經5h穩定不變時,方可認為干燥完畢。
3.6.5烘干工作可根據現場情況、電機受潮程度選擇以下方法進行:
3.6.5.1采用循環熱風干燥室進行烘干;
3.6.5.2燈泡干燥法。燈泡可采用紅外線燈泡或一般燈泡使燈光直接照射在繞組上,溫度高低的調了可用改變燈泡瓦數來實現。
3.6.5.3電流干燥法。采用低電壓,用變阻器調節電流,其電流大小宜控制在電機額定電流的60%以內。并應設置測溫計,隨時監視干燥溫度。
3.7控制、保護和起動設備安裝:
3.7.1電機的控制和保護設備安裝前應檢查是否與電機容量相符。
3.7.2控制和保護設備的安裝應按設計要求進行。一般應裝在電機附近。
3.7.3電動機、控制設備和所拖動的設備應對應編號。
3.7.4引至電動機接線盒的明敷導線長度應小于0.3m,并應加強絕緣,易受機械損傷的地方應套保護管。
3.7.5高壓電動機的電纜終端頭應直接引進電動機的接線盒內。達不到上述要求時,應在接線盒外加裝保護措施。
3.7.6直流電動機、同步電機與調節電阻回路及勵磁回路的連接,應采用銅導線。導線不應有接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