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修訂三份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中國應急管理報2025-07-22 11:24:26





本報訊 實習記者汪昕報道 近日,天津市正式印發修訂后的《天津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天津市地震應急預案》《天津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旨在為應對水旱、地震、地質災害提供更加科學規范的制度支撐,提升快速反應與應急處置能力。
隨著天津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化進程加快,自然災害防范應對壓力日益凸顯。為進一步固化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等自然災害應對經驗,天津市應急管理局立足城市防災減災救災現實需求,牽頭啟動修訂工作。新修訂的三份預案系統吸收周邊地區工作成果,歷經多輪論證優化,強化部門聯動、細化處置流程,以建立科學規范、協調有序、處置高效的應急指揮體系,為構建“防抗救”一體化體系奠定制度基礎。
根據預案,防汛抗旱、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分為四級,地震分為三級,各級別啟動條件具體明確,如防汛一級響應涵蓋暴雨紅色預警、一級行洪河道堤壩預計發生或已經發生決口險情等情形;如果受災害威脅,需搬遷或緊急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別重大地質災害險情。
以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為例,此次修訂擴充了應急預案適用范圍,將平原區突發地面塌陷納入預案適用范圍,調整完善了市、區兩級指揮機構和現場指揮部體系設置,明確現場指揮部設立時機、職責任務,完善應急響應啟動、解除條件以及工作流程,規范各級應急響應條件下市、區兩級指揮部上崗要求和工作任務,確保迅速、高效、有序開展突發地質災害救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