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擴大受災自然人保障范圍
中國應急管理報2025-07-10 10:08:23





本報訊 記者黃雄 通訊員粵應宣報道 日前,廣東省惠州市政府批復同意《惠州市自然災害應急救助保險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秾嵤┓桨浮穼⒂稍撌袘惫芾砭譅款^,會同市財政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惠州監管分局按規定程序印發實施。
對比惠州市此前有關自然災害的公眾責任保險方案,《實施方案》做出創新和調整。如擴大了受災自然人的保障范圍,在因災死亡責任賠償最高限額20萬元的基礎上,新增因自然災害造成房屋倒塌或者嚴重損壞需恢復重建、無房可住,因次生災害威脅在外安置無法返家,因災損失嚴重、缺少生活來源,需政府在應急救助階段后一段時間內幫助解決基本生活困難的人員的過渡期生活救助,標準為每人3000元。同時,因災受傷的醫療費用責任限額從每人2萬元增至每人8萬元。
《實施方案》明確,加強對政府救災工作的支持,保險機構要按照約定開展救災物資(如方便面、礦泉水、自熱食品、奶制品等)的代儲工作,在救災及臨時安置過程中出現物資短缺時,保險機構要負責采購救災物資以協助政府完成災害處置工作。保險機構要保證一定金額救災物資處于代儲狀態并可隨時取用。
“《實施方案》的印發實施是我市在運用金融保險機制助力災害救助方面邁出的關鍵一步,將進一步推動金融保險更好服務災害救助工作,積極構建‘災害救助+金融保險’模式?!痹撌袘惫芾砭窒嚓P負責人介紹,該局將進一步發揮保險行業在災害預防方面的作用,通過保險機構整合社會資源,加大災前預防工作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