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重建協〔2022〕67號
市重點處關于印發《施工現場安全生產
檢查要點》的通知
各科室:
為及時發現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安徽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徽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制定本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科室認真組織學習,并結合工作實際,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要點
中共蕪湖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蕪湖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2022年4月24日印發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要點
第一章 施工現場“入眼八看”
1.看現場三光、五凈、兩暢通
“三光”即工具機械要擦光,材料堆底要用光,運輸道路要清光。“五凈”即下腳邊料要揀凈,磚頭灰漿要用凈,腳手架下要干凈,現場材料要用凈,水泥紙帶要倒凈。“兩暢通”即道路和排水暢通。
2.看電線及電器設備
臨時電線不破皮:一般“三火一零”四趟線;架線桿要直,不準以樹或金屬物代替;線距在地面4米以上;行燈低于36伏,手持電動機具的電源閘箱要裝觸電保護器,同時要帶絕緣手套;電器開關閘箱需有蓋、上鎖;所有制機電設備和電閘箱要接地或接零。
3.看機械設備
防護罩齊全有效;傳動裝置整潔潤滑;剎車靈敏可靠;堅持專人專機;起重吊裝設備的纜風繩必須牢固,不準以樹、腳手架、墻體代替地錨;繩索要合乎規格。
4.看高空作業
正確使用“三件寶”,蹬高要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要隔離,進入現場戴安全帽;3米以上掛安全網;上下架子設梯道;遇6級以上大風應停止起重和高空作業。
5.看腳手架
材質要符合要求;搭設應牢固可靠;腳手板要夠寬;嚴防探頭板;板上堆料不準超重,雨、雪后更要仔細檢查,并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6.看“五口”
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和地坑口必須有防護設施,夜間設紅燈示警。
7.看防火防爆
消防器材充足、良好;易爆品及油庫要單設并有專人管理;氧氣瓶、乙炔罐和明火三者之間相距不小于10米。木工棚、油漆庫中易燃品要分類堆放,嚴禁明火;木片、刨花、草繩、草袋和廢紙,應集中并及時運走。
8.看勞保用品
工作服及勞保用品要整潔要合理穿戴。工地內不準赤腳、穿拖鞋或高跟鞋,空作業不準穿硬底或帶釘易滑的鞋靴;電工要穿絕緣鞋;熬運瀝青等應按防毒要求使用勞保用品。
第二章 監理控制管理資料檢查要點
1.對施工單位編制專項方案的審查
1.1及時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各專項施工方案并履行報審程序。
1.2基坑支護、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及邊坡防護工程專項方案及報審表。
1.3腳手架施工專項方案和懸挑上料平臺的專項方案及報審表。
1.4.模板工程施工專項方案及報審表。
1.5起重吊裝和吊車安、拆及運行的專項方案、準用證及報審表。
1.6物料提升機安、拆和運行的專項方案、準用證及報審表。
1.7外用電梯(升降機)安、拆和運行的專項方案、準用證及報審表。
1.8現場臨時用電專項方案和電氣防火措施及報審表。
1.9拆除、爆破工程專項方案及報審表。
1.10電梯井道、支護、防護專項方案及報審表。
1.11屋面保溫及防水施工和坡屋面的專項方案及報審表。
1.12吊籃腳手架的專項方案及報審表。
1.13其它、特種施工、高處作業專項方案及報審表。
1.14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1.15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1.16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辦公、宿舍、食堂、道路等臨時設施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2.對監理資料的檢查
2.1監理規劃、細則(內容要有針對性,簽字齊全)。
2.2監理日記(安全部分)、監理部安全檢查記錄。
2.3監理部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到人,安全責任目標(要求上墻)。
2.4相關通知單、停工令、會議紀要(安全部分)、報告等必須及時齊全。
2.5監理部學習記錄(安全部分)。
2.6安全報驗臺帳。
2.7“鑄安”行動及《安全隱患登記表》。
2.8施工、監理單位考勤表。
第三章 施工單位安全資料檢查要點
1.安全組織、安全保證體系等(要求上墻)。
2.項目經理安全上崗證、專職安全員的數量及上崗證書。
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吊車司機、指揮、提升機操作員等)。
3.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落實情況。
4.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防護措施。
5.安全內業管理檔案(各類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緊急救援預案。
7.現場安全生產檢查記錄。
8.安全施工措施費的使用與臺賬。
9.工人安全教育、培訓學習記錄。
10.汛期、冬雨季等特殊時期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及相關資料。
11.各類安全生產專項活動方案及相關資料。
12.“鑄安”行動及《安全隱患登記表》。
第四章 現場檢查重點
1.基坑
1.1現行規范:《建筑基坑工程檢測技術規范》gb 50497、《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 120、《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術規范》jgj 180的規定。
1.2檢查重點:施工方案、基坑支護、降排水、基坑開挖、坑邊荷載、安全防護,基坑監測、支撐拆除、作業環境、應急預案等。
2.腳手架
2.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2.1.1現行規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30。
2.1.2檢查重點:施工方案、立桿基礎、架體與建筑結構拉結、桿件間距與剪刀撐、腳手板與防護欄桿、交底與驗收,橫向水平桿設置、桿件連接、層間防護、構配件材質、安全通道等。
2.2門式鋼管腳手架
2.2.1現行規范:《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28。
2.2.2檢查重點:施工方案、架體基礎、架體穩定、桿件鎖臂、腳手板、交底與驗收,架體防護、構配件材質、荷載、安全通道等
2.3碗扣式鋼管腳手架
2.3.1現行規范:《建筑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66。
2.3.2檢查重點:施工方案、架體基礎、架體穩定、桿件鎖件、腳手板、交底與驗收,架體防護、構配件材質、荷載、安全通道等。
2.4承插型盤扣式鋼管腳手架
2.4.1現行規范:《建筑施工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231。
2.4.2檢查重點:施工方案、架體基礎、架體穩定、桿件設置、腳手板、交底與驗收,架體防護、構配件材質、桿件連接、安全通道等。
2.5滿堂腳手架
2.5.1現行規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30、《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66、《建筑施工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231。
2.5.2檢查重點:施工方案、架體基礎、架體穩定、桿件鎖件、腳手板、交底與驗收,架體防護、構配件材質、荷載、安全通道等。
2.6懸挑式腳手架
2.6.1現行規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30、《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66、《建筑施工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231。
2.6.2檢查重點:施工方案、懸挑鋼梁、架體穩定、腳手板、荷載、交底與驗收,桿件間距、架體防護、層間防護、構配件材質等。
2.7附著式升降腳手架
2.7.1現行規范:《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202。
2.7.2檢查重點:施工方案、安全裝置、架體構造、附著支座、架體安裝、架體升降,檢查驗收、腳手板、架體防護、安全作業等。
3.吊籃
3.1現行規范:《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202。
3.2檢查重點:施工方案、安全裝置、懸掛機構、鋼絲繩、安裝作業、升降作業,交底與驗收、安全防護、吊籃穩定、荷載等。
4.模板支架
4.1現行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jgj 162、《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30、《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28、《建筑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66、《建筑施工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231。
4.2檢查重點:施工方案、支架基礎、支架構造、支架穩定、施工荷載、交底與驗收、桿件連接、底座與托撐、構配件材質、支架拆除等。
5.高空作業
5.1現行規范:《安全網》gb 5725、《安全帽》gb 2118、《安全帶》gb 6095、《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jgj 80。
5.2檢查重點: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臨邊防護、洞口防護、通道口防護、攀登作業、懸空作業、移動式操作平臺、懸挑式物料鋼平臺等。
6.臨時用電
6.1現行規范:《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 50194、《用電安全導則》gb/t 1386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
6.2檢查重點:外電防護、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配電線路、配電箱與開關箱、配電室與配電裝置、現場照明、用電檔案等。
7.物料提升機
7.1現行規范:《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 88。
7.2檢查重點:安全裝置、防護設施、附墻架與纜風繩、鋼絲繩、安裝與拆卸、驗收與使用、基礎與導軌架、動力與傳動、通信裝置、卷揚機操作棚、避雷裝置等。
8.施工升降機
8.1現行規范:《施工升降機安全規程》gb 10055、《建筑施工升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 215。
8.2檢查重點:安全裝置、限位裝置、防護設施、附墻件、鋼絲繩、滑輪與對重、安裝與拆卸、驗收與使用、導軌架、基礎、電氣安全、通信裝置等。
9.塔式起重機(塔吊)
9.1現行規范:《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 5144、《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 196、《、《塔式起重機混凝土基礎工程技術規程》 jgj/t 187-2009。
9.2檢查重點:荷載限制裝置、行程限位裝置、保護裝置、吊鉤、滑輪、卷筒與鋼絲繩、多塔作業、安裝與拆卸、驗收與使用、附著、基礎與軌道、結構設施、電氣安全等。
10.起重吊裝
10.1現行規范:《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 6067。
10.2檢查重點:施工方案、起重機械、鋼絲繩與地錨、索具、作業環境、作業人員、起重吊裝、高處作業、構件碼放、警戒監護等。
11.施工機具
11.1現行規范:《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范》jgj 33、《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jgj 160、《鋼筋機械連接通用技術規程》jgj107-2010。
11.2檢查重點:平刨、圓盤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攪拌機、氣瓶、翻斗車、潛水泵、振搗器、樁工機械等。
12.其他
12.1現行規范:《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 50270、《建筑施工環境與衛生標準》jgj 146、《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物技術規范》jgj/t 188、《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 9006—2010、
12.2檢查重點:安全標志與警示、重大危險源公示、消防安全、圍墻與圍擋、現場布置、材料管理、臨時設施、生活設施等。
第五章重大危險源
1.現行規范:《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
2.主要危害
建設工地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主要有:高處墜落、坍塌、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機械傷害、中毒窒息、火災、爆炸和其他傷害等幾種類型。
3.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
3.1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即“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主要集中表現在那些施工現場經驗不豐富、素質較低的人員當中。
3.2存在于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機械和物料的重大危險源:
3.2.1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安裝與運行,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等局部結構工程失穩,造成機械設備傾覆、結構坍塌、人亡等意外;
3.2.2施工高層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作業面(包括高空、四口、五臨邊作業),因安全防護不到位或安全兜網內積存建筑垃圾、人員未配系安全帶等原因造成人員踏空、滑倒等高處墜落摔傷或墜落物體打擊下方人員等意外。
3.2.3焊接、金屬切割、沖擊鉆孔、鑿巖等施工,臨電及各種施工電器設備的安全保護(如:漏電、絕緣、接地保護、一機一閘)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員觸電、局部火災等意外;
3.2.4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的堆放與頻繁吊運、搬運等過程中因各種原因易發生堆放散落、高空墜落、撞擊人員等意外。
3.3存在于施工自然環境中的重大危險源
3.3.1人工挖孔樁、地下市政工程接口、室內裝修、挖掘機作業時損壞地下燃氣管道等因通風排氣不暢造成人員窒息或中毒意外。
3.3.2深基坑、頂管、豎井、大型管溝的施工,因為支護、支撐等設施失穩,坍塌,不但可能造成施工場所破壞、人員傷亡,往往還引起地面、周邊建筑設施的傾斜、塌陷、坍塌、爆炸與火災等意外。基坑開挖、人工挖孔樁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圍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勻沉降而傾斜、開裂、倒塌等意外。
3.4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
3.4.1廚房與臨建宿舍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臨時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護不到位,造成火災或人員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飲食因衛生不符合衛生標準,造成集體中毒或疾病意外。
3.4.2臨時設施材質及內部設施不符合防火要求,易發生火災。
3.4.3電線私拉亂接,直接與金屬結構或鋼管接觸,易發生觸電及火災等意外。
3.4.4臨建設施拆除時房頂發生整體坍塌,作業人員踏空、踩虛造成傷亡意外。
4.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整治措施
4.1建立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的公示和跟蹤整改制度。加強現場巡視,對可能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并進行登記,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和分布狀況,經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險源名錄、整改措施及治理情況。重大危險源登記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工程名稱、危險源類別、地段部位、聯系人、聯系方式、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應急預案。
4.2對人的不安全行為,要嚴禁“三違”,加強教育,加強現場巡視,嚴格檢查處罰。
4.3淘汰落后的技術、工藝,適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設防標準,從而提升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風險。
4.4制訂和實行施工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運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4.5對不良自然環境條件中的危險源要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并選定適當時機進行演練。
4.6制訂和實施項目施工安全承諾和現場安全管理績效考評制度。
5.重大危險源清單
重大危險源清單(機械設備類)
| 序號 | 危險源 | 可能導致的事故 | 控制措施 | |
| 1 | 塔 吊 | 限位、保險裝置不起作用 | 吊物墜落、傷人 | 加強檢查、確保限位、保險裝置齊全有效 |
| 2 | 起重鋼絲線磨損、斷絲超標 | 吊物墜落、傷人 | 每日檢查及時更換鋼絲繩 | |
| 3 | 鎖具不符合要求 | 吊物墜落、傷人 | 每日檢查,及時更換鎖具 | |
| 4 | 附墻裝置不符合要求 | 倒塌、傷人 | 按圖紙、方案要求施工 | |
| 5 | 漏電保護器未設或失效 | 觸電傷人 | 每天檢查,及時更換 | |
| 6 | 接地接零線不符合要求 | 觸電傷人 | 按規范要求定期檢查,接好保護零線 | |
| 7 | 垂直度偏差超標 | 倒塌、傷人 | 定期檢測,及時調整 | |
| 8 | 與架空線防護不符合要求 | 觸電傷人 | 按方案設計做好防護 | |
| 9 | 施 工 升 降 機 | 安全裝置不符合要求 | 梯籠墜落、冒頂 | 定期檢查,確保安全裝置齊全有效 |
| 10 | 鋼絲線磨損、短絲超標 | 配重、梯籠墜落 | 每日檢查及時更換鋼絲繩 | |
| 11 | 漏電未接保護零線 | 觸電傷人 | 定期檢查,按規范要求接好保護零線 | |
| 12 | 漏電保護器失靈 | 觸電傷人 | 每天檢查,及時更換 | |
| 13 | 附墻裝置不符合要求 | 倒塌、傷人 | 按圖紙、方案要求施工 | |
| 14 | 平臺、防護門不符合要求 | 墜落、落物傷人 | 按要求搭設平臺、防護門 | |
| 15 | 垂直度偏差超標 | 倒塌、傷人 | 定期檢測,及時調整 | |
| 16 | 未安裝避雷裝置 | 雷擊傷人 | 按設計要求安裝避雷裝置 | |
| 17 | 電 焊 機 | 漏電未接保護零線 | 觸電傷人 | 定期檢查,按規范要求接好保護零線 |
| 18 | 漏電保護器失靈 | 觸電傷人 | 定期檢查,及時更換 | |
| 19 | 無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或防觸電裝置 | 觸電傷人 | 使用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或防觸電裝置 | |
| 20 | 防護裝置不符合要求 | 觸電傷人 | 定期檢查,確保防護裝置齊全、有效 | |
| 21 | 焊接時產生的熔珠無防護措施 | 濺落到易燃物上發生火災 | 焊接時有防護措施,配備滅火器 | |
| 22 | 物 料 提 升 機 | 基礎不符合要求 | 架體倒塌 | 按方案要求施工 |
| 23 | 附著安裝不符合要求 | 架體倒塌 | 按方案要求施工 | |
| 24 | 架體防護不符合要求 | 落物傷人 | 架體外側用立網防護 | |
| 25 | 卸料平臺、防護門不符合要求 | 平臺坍塌、墜落 | 按方案要求設置 | |
| 26 | 進料口、卷揚機防護棚不符 | 落物傷人 | 按方案要求搭設防護棚 | |
| 27 | 垂直度偏差超標 | 架體倒塌 | 定期檢測,及時調整 | |
重大危險源清單(施工用電類)
| 序號 | 危險源 | 可能導致的事故 | 控制措施 | |
| 28 | 配電室(柜) | 未設保護零線 | 觸電傷人 | 按規范要求接好保護零線 |
| 29 | 未安裝漏電保護器 | 觸電傷人 | 按規范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 | |
| 30 | 外電防護 | 小于安全距離未采取措施 | 觸電傷人 | 按方案制定防護措施并落實 |
| 31 | 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 | 觸電傷人 | 按規范制定防護措施并落實 | |
| 32 | 配電箱、開關箱 | 未達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 | 觸電傷人 | 按要求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
| 33 | 漏電保護器失靈 | 觸電傷人 | 及時檢查更換 | |
| 34 | 未接保護零線 | 觸電傷人 | 及時檢查,按規范要求接好保護零線 | |
| 35 | 電器元件損壞或配備不符合要求 | 觸電傷人 | 定期檢查,及時更換損壞的電器元件 | |
| 36 | 宿舍用電 | 私接、私拉電線 | 觸電傷人 | 加強檢查,杜絕私拉現象 |
| 37 | 使用大功率電器 | 火災 | 加強檢查,杜絕使用 | |
| 38 | 現場照明 | 手持照明燈具或潮濕作業場所未使用安全電壓 | 觸電傷人 | 按規范要求使用安全電壓 |
重大危險源清單(職業傷害及衛生防護類)
| 序號 | 危險源 | 可能導致的事故 | 控制措施 | |
| 39 | 油漆 作業 | 未遠離火源 | 火災、爆炸 | 采取有效隔離措施遠離火源 |
| 40 | 高處作業 | 臨邊無防護 | 墜落 | 按要求采取防護措施 |
| 41 | 夏季露天作業 | 未采取防暑措施 | 中暑 | 分時作業,避開高溫時段,配送綠豆湯 |
| 42 | 食堂 就餐 | 采購過期或不新鮮食品,烹調過程中食物未燒熟,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原料加工食品,食品儲存不當,造成污染,從業人員無證上崗 | 食物中毒 | 采購新鮮潔凈食品,加工食物熟透,不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原料加工食品,食品存放生熟分開,從業人員持健康證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上崗 |
| 43 | 傳染病 | 傳染他人 | 查體、分餐、配消毒設施 | |
| 序號 | 危險源 | 可能導致的事故 | 控制措施 | |
| 44 | 氣 瓶 | 氣瓶間距不符合要求 | 火災、爆炸 | 定期檢查,加強教育 |
| 45 | 防護裝置不符合要求 | 火災、爆炸 | 定期檢查,確保防護裝置齊全 | |
| 46 | 無防曬措施 | 爆炸 | 按要求采取防爆曬措施 | |
| 47 | 存放區未遠離住宅區、火源 | 火災、爆炸 | 存放區遠離住宅區、火源,或做防火隔離措施 | |
| 48 | 油漆稀料 | 未遠離火源 | 火災、爆炸 | 遠離火源,單獨存放 |
| 49 | 電氣焊作業 | 未清理周圍可燃物 | 火災 | 及時清理周圍可燃物,配備滅火器 |
| 50 | 庫房 | 未遠離火源 | 火災 | 遠離火源,配備滅火器,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
| 51 | 油料 | 未遠離火源 | 火災、爆炸 | 遠離火源,單獨存放 |
| 序號 | 危險源 | 可能導致 的事故 | 控制措施 | |
| 52 | 腳手架 | 鋼管、扣件材質不合格 | 腳手架傾覆 | 材質進場時嚴格驗收,嚴禁不合格產品進場 |
| 53 | 螺絲擰緊力矩不夠 | 腳手架坍塌 | 加強檢查,確保扭力矩應符合要求 | |
| 54 | 架體下部無掃地桿 | 腳手架坍塌 | 按方案要求搭設掃地桿 | |
| 55 | 基礎積水 | 腳手架坍塌 | 采取有效排水措施 | |
| 56 | 基礎不平、不實、無墊木 | 腳手架坍塌 | 找平、夯實、加墊木或按要求做 | |
| 57 | 未張掛密目網 | 物體打擊、高處墜落 | 按要求張掛密目網 | |
| 58 | 密目網封閉不嚴 | 物體打擊 | 加強檢查,確保密目網全封閉 | |
| 59 | 作業層未掛平網 | 物體打擊、高處墜落 | 按要求張掛平網封閉 | |
| 60 | 作業層未設防護欄桿 | 墜落傷人 | 按規定設防護欄桿 | |
| 61 | 拉結點數量不足或不牢固 | 腳手架傾覆 | 按方案要求設拉結點 | |
| 62 | 未設剪刀撐 | 腳手架變形、坍塌 | 按方案要求設置剪刀撐 | |
| 63 | 剪刀撐設置不符合要求 | 腳手架變形 | 按方案要求設置剪刀撐 | |
| 64 | 腳手板未滿鋪 | 墜落傷人 | 按要求滿鋪腳手板 | |
| 65 | 腳手板材質不符合要求 | 墜落傷人 | 材料進場加強驗收,嚴禁不合格產品進場 | |
| 66 | 腳手板存在探頭板現象 | 高處墜落 | 加強檢查,杜絕出現探頭板現象 | |
| 67 | 私自拆除桿件、扣件 | 腳手架坍塌 | 加強檢查教育,對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禁私拆現象 | |
| 68 | 荷載超過核定值 | 腳手架坍塌 | 加強檢查,嚴格荷載超過規定 | |
| 69 | 卸料平臺同腳手架連接 | 腳手架變形 | 嚴禁卸料平臺同腳手架連接 | |
| 70 | 基坑 及臨邊 | 未設防護欄桿 | 墜落傷人 | 按要求搭設防護欄桿 |
| 71 | 堆放材料距基坑邊不足1m | 坍塌 | 按要求堆放材料 | |
| 72 | 未放坡或未做護坡 | 坍塌 | 按方案放坡、錨噴支護 | |
| 73 | 周圍建筑物距基坑較近 | 坍塌、周圍建筑物不均勻沉降 | 按方案施工、定期沉降觀測 | |
| 74 | 四口 | 樓梯口未設防護欄桿 | 墜落傷人 | 按要求搭設防護欄桿 |
| 75 | 預留洞口未按要求搭設安全網(板、欄桿) | 墜落傷人 | 按要求搭設安全網、板、欄桿 | |
| 76 | 電梯井未按要求設防護門 | 墜落傷人 | 按要求設置防護門 | |
| 77 | 通道口未按要求搭設防護通道 | 落物傷人 | 按要求搭設防護通道 | |
| 78 | 臨邊防護 | 未按要求搭設防護欄桿 | 墜落傷人 | 按要求搭設防護欄桿 |
| 79 | 人工挖 孔樁 | 護壁不符合要求 | 坍塌 | 按方案執行 |
| 80 | 透水 | 坍塌 | 按方案執行,加強監控觀察 | |
| 81 | 未使用安全電壓 | 觸電傷人 | 按規定使用安全電壓 | |
| 82 | 樁孔周圍有雜物 | 落物傷人 | 及時清理,樁孔周圍2米內嚴禁有雜物 | |
| 83 | 有毒有害氣體超標 | 中毒傷人 | 作業前進行檢測,采取有效排放措施 | |
| 84 | 缺氧窒息 | 傷人 | 作業前進行檢測,采取通風送氧措施 | |
| 85 | 吊土支架鋼絲繩材質不符合要求 | 物體打擊 | 使用符合規范要求的材質 | |
| 86 | 未使用軟質吊具 | 物體打擊 | 使用軟質吊具,施工人員戴安全帽 | |
| 87 | 鋼結 構安裝 | 操作面下未搭設安全平網 | 墜落傷人 | 加強教育,按要求搭設安全平網 |
| 88 | 電焊作業無防護 | 火災、傷人 | 清除易燃物,配備滅火器。電焊時產生的熔珠濺落時應有防護措施 | |
| 89 | 起重吊裝超載作業 | 物體打擊、墜落傷人 | 加強教育、檢查,嚴禁超載作業 | |
| 90 | 操作平臺安裝不符合要求 | 坍塌、墜落傷人 | 按要求搭設操作平臺 | |
| 91 | 操作平臺超載或堆放不均勻 | 坍塌、墜落傷人 | 加強教育、檢查,材料堆放均勻 | |
| 92 | 臨邊與四口防護措施缺陷 | 墜落傷人 | 按要求搭設防護欄桿等安全措施 | |
| 93 | 電纜架設或埋設不符合要求 | 觸電 | 按規范要求敷設電纜 | |
| 94 | 鋼平臺上氣瓶的使用管理不符合要求 | 火災、爆炸 | 氣瓶放置平穩,加強防護,配備滅火器。 | |
| 95 | 吊籃 | 吊籃支架錨固或配重等抗傾覆裝置不合格 | 吊籃傾覆 | 支架及配重按要求安裝并固定牢固 |
| 96 | 鋼絲繩磨損、斷絲超標 | 高處墜落 | 每日檢查,及時更換鋼絲繩 | |
| 97 | 安全鎖、行程開關破損失靈 | 高處墜落 | 定期檢查,確保安全裝置符合要求 | |
| 序號 | 危險源 | 可能導致的事故 | 控制措施 | |
| 98 | 模板 | 立桿接頭在同一平面 | 坍塌 | 按方案施工 |
| 99 | 立桿底部無墊板或用磚墊高 | 坍塌 | 按要求設置墊板 | |
| 100 | 未設剪刀撐 | 坍塌 | 按要求設置剪刀撐 | |
| 101 | 未設掃地桿 | 坍塌 | 按要求設置掃地桿 | |
| 102 | 立桿間距大于設計要求 | 坍塌 | 按方案施工 | |
| 103 | 模板上施工荷載超過要求 | 坍塌 | 按方案要求禁止超載 | |
| 104 | 立桿材料不符合要求 | 坍塌 | 使用合格的材料 | |
| 105 | 大模板存放無防傾倒措施 | 傾倒傷人 | 制定可靠的防傾倒措施 | |
| 106 | 高架支模無專項方案、無專家論證 | 坍塌 | 編制專項方案、進行專家論證 | |
| 107 | 2米以上模板工程施工 作業時無可靠立足點 | 人員墜落 | 搭設操作平臺,制定可靠的防護措施 | |
| 108 | 模板拆除區域未設置 警戒線,且無監護人 | 落物傷人 | 設置警戒區,由專人監護 | |
| 109 | 模板拆除時,砼強度 達不到設計要求 | 坍塌 | 達到設計強度,經審批后拆除 | |
| 110 | 作業面及臨邊無防護措施 | 高處墜落 | 制定可靠的防護措施 | |
| 111 | 垂直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 | 落物傷人 | 制定可靠的防護措施 | |
| 112 | 降水 | 未按方案施工 | 建筑物裂縫變形 | 按方案施工,定期進行沉降觀測 |
| 113 | 基坑支護 | 深度超過2米的基坑 無臨邊防護措施 | 高處墜落 | 制定基坑臨邊防護措施并實施 |
| 114 | 支護產生局部變形 | 坍塌 | 及時檢查,采取措施調整 | |
| 115 | 未采取有效排水措施 | 坍塌 | 制定排水措施并實施 | |
| 116 | 不安 全行為 | 未經允許開動、關停、 移動機器設備 | 機械傷害 | 進行安全教育,加強現場監督檢查 |
| 117 | 使用不安全設備設施 | 高處墜落、機械傷害、觸電、火災等 | 進行教育培訓,加強現場監督檢查 | |
| 118 | 管理缺陷 | 未對特殊作業編制專項 方案或方案有效性差 | 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觸電、機械傷害等 | 按要求編制專項方案 |
| 119 | 安全設施配備不足 | 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傷害等 | 按規范要求配足安全設施 | |
| 120 | 危險作業無人員現場監護 | 物體打擊、火災等 | 加強教育培訓,危險作業時必須配備專人監護 | |
| 121 | 安全設備設施未按規定驗收 | 機械傷害、觸電、坍塌、高處墜落等 | 加強現場監督檢查,按規范要求進行驗收 | |
| 122 | 大型設備安拆單位無資質 | 高處墜落、倒塌、機械傷害等 | 按要求選用有安拆資質的單位進行安拆作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