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總則………………………………………………………………………3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4
三、信息報告與預警…………………………………………………………7
四、應急響應…………………………………………………………………7
五、應急資源數據庫…………………………………………………………10
六、預案管理…………………………………………………………………10
七、附件………………………………………………………………………1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指導全市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各單位、鎮街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參與本轄區內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1.3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全監管部門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相關工作程序暫行規定》、《煙臺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萊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萊州市行政區域內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死亡(遇險)3人以上,或不足3人但社會影響重大,或已造成(可能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2 組織體系及職責
在市人民政府領導及煙臺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下,萊州市安監局成立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協調萊州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科室隊和應急救援專家具體承辦有關工作。
2.1市安監局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于連堂
副組長:田巍峰 李青海 李秀霞 劉 松 崔京波
成員單位:于振東(辦公室)、侯超(監察大隊、應急辦)、周洪江(礦山科、一中隊)、陳志廣(危化科、二中隊)、吳登江(工商貿科、三中隊)、蔡希東(職業健康科)。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1)決定啟動、終止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2)統一領導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發布指揮調度命令,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3)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事故現場,指導、協調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會同市有關部門,制定應對事故的聯合行動方案;
(5)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辦公室: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和煙臺市安監局報告事故信息,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負責接收市委、市政府、煙臺市安監局領導同志的指示,迅速呈報局領導,傳達市局領導關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意見;負責向市有關部門、事發地政府等通報情況;負責領導小組成員科室隊的組織協調;負責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負責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宜。
(2)礦山科、一中隊:負責提供礦山(含地質勘探、非獨立選礦)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負責提供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相關基本數據與信息;負責提出事故救援方案;負責調集行業安全生產專家;參加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危化科、二中隊:負責提供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化工、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醫藥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負責提供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相關基本數據與信息;負責提出事故救援方案;負責調集行業安全生產專家;參加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工商貿科、三中隊:負責提供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和煙花爆竹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負責提供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相關基本數據與信息;負責提出事故救援方案;負責調集行業安全生產專家;參加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5)應急辦:負責制定市局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提供相關事故處置方案;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提供救援裝備和救援物資信息;負責協調組織應急救援專家;負責事故現場信息的上傳下達;參加現場救援處置方案制定和事故救援工作。
(6)職業健康科:負責提供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等相關信息。
2.4 事故現場工作組職責
現場工作組是按照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求,指定成立并派往事發地的臨時工作機構。根據事故發生的類別,由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和相關業務科室隊人員組成。職責是:
(1)參與組織開展的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2)負責跨區域應急專家、救援隊伍的協調調度工作;
(3)為事故現場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4)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2.5應急救援專家職責
(1)參加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的研究,提出科學合理的救援方案;
(2)研究分析事故災害形勢演變和救援技術措施,為應急救援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3)提出有效防范事故擴大的具體措施和建議;
(4)對事故應急響應終止和后期分析評估提出建議。
3 信息報告與預警
3.1 信息報告
(1)事故信息報告按《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相關工作程序暫行規定》相關規定執行。
(2)辦公室接到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或煙臺市安全監管局轉來的事故信息后,立即核實并及時上報分管領導。
(3)事故中的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人員或外國公民時,辦公室應當按照市局領導指示及時通報上級有關部門。
3.2 預警行動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預案后,各科室隊按照各自職責和市局領導指示,迅速召集相關人員集結,協調、調動相關救援隊伍、專家,調配應急救援物資,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市政府應急辦、煙臺安全監管局報告事故及救援進展情況。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按照國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級標準,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響應程序,組織力量參加搶險救援。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或有關部門請求、市級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處置的事故,啟動應急響應程序,指導事故現場搶險救援。
4.2 響應內容
本預案啟動后,按下列內容和程序開展應急響應:
市局值班室:
1.接到事故信息后,及時報告局領導和相關科室隊人員;
2.根據領導指示,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辦公室:
1.將市局領導的批示傳送相關科室隊;
2.向市委、市政府、煙臺市安監局報告事故信息,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3.接收市委、市政府、煙臺市安監局領導同志的指示,迅速呈報市局領導,傳達市局領導關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
4.向市有關部門、事發地鎮街政府等通報情況;
5.將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指導意見傳送事發地鎮街政府值班室。
6.開啟安全生產專家庫,做好專家信息準備工作。
7.負責領導小組成員科室隊的組織協調;
8.負責市局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業務科(礦山科、危化科、工商貿科、職業健康科):
1.迅速掌握、跟蹤事故發生、發展情況,報送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
2.及時提供生產經營單位信息、事故救援、基本數據與信息;
3.及時研究提出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指導意見;
4.組織行業安全生產專家做好準備工作;
5.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協助鎮街、企業做好事故搶險和現場指導工作。
應急辦:
1.及時與辦公室、值班室溝通,了解并跟蹤事故搶險進展情況;
2.協助各科室隊及時提供相關應急處置方案、救援裝備和救援物資信息、應急救援專家信息;
3.按照市局領導批示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協助鎮街政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根據事故現場指揮部的請求,組織協調相關應急救援隊伍、設備進行救援。
4.3 現場處置措施
按照事故類型,明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工作程序,分門別類制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要點和具體措施。
4.4 信息發布
事故新聞發布工作由事故現場指揮部統一組織。
4.5 應急結束
根據現場指揮部發布的事故信息,確認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得到消除,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確定應急終止。
4.6后期處置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現場清理和事后恢復、污染物處置、人員安置補償、保險賠付、物資征用補償等工作。
5應急資源數據庫
5.1 應急隊伍保障
建立健全區域性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數據庫,全面掌握應急救援隊伍情況,加強應急隊伍教育、培訓,建立完善應急隊伍調度工作機制。
5.2應急專家保障
建立各行業應急專家庫,完善調度工作機制,為應急救援提供支持。
5.3 應急裝備保障
依托有關部門、單位,建立相關區域性物資裝備儲備基地,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裝備數據庫。掌握社會有關重點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調用工作機制。
6預案管理
6.1 預案演練
各科室應隊加強對預案的學習、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全局統一組織的應急預案演練應每2年不少于一次,并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和鎮街政府組織開展有關全市性大型應急演練。
6.2預案修訂
辦公室、業務科室隊、應急辦至少每三年對本預案修訂一次。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應及時組織修訂。
6.3 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萊州市安監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