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文化娛樂場所管理,規范文化娛樂場所經營行為,近日,云南省曲靖市制定印發《曲靖市文化娛樂場所管理工作責任制規定(試行)》,依法明確宣傳、文旅、公安、消防等10個職能部門的屬地監管責任和相關工作制度。
《規定》指出,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落實屬地責任,研究解決影響文化娛樂場所健康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履行職責,落實監管責任。
《規定》明確,消防部門負責文化娛樂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行政許可以及日常監管工作,督促經營管理者或使用單位履行好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文旅部門履行主管部門職責,負責做好文化娛樂場所日常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行為依法查處,加強對文化娛樂場所行業協會的指導;住建部門負責做好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工作,加強場所建筑安全監督指導。
《規定》要求,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案件會商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總結分析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安排部署下步工作。要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各成員單位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遇到不屬于本單位管轄或需要其他成員單位配合的工作,按照“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的原則,及時通報有管轄權的成員單位。要開展常態化聯合執法,由市文化娛樂場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整合文旅、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勞動監察、消防等職能部門,整治文化娛樂場所突出問題。
下一步,曲靖市消防救援支隊將對照《規定》要求,依法加強對全市文化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檢查和隱患治理工作,切實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韓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