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202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也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全縣安全生產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國家、省、市、縣安全工作部署,緊扣“嚴、緊、深、細、實”和“五不為過、五個必須”工作要求,按照“13871”(“1”是要始終緊緊圍繞縣委‘1169’戰略;“3”是不斷提升安全生產治理、自然災害防治、事故災害應急處置三個能力;“8”是要從嚴從細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八個必須’的要求;“7”是要強力推進七方面重點工作;實現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雙下降這“1”個目標)工作思路和舉措,始終以最嚴肅的態度、最嚴厲的措施、最嚴實的作風,推動安全生產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推動遏制事故的關口向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管控重大安全風險前移,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強化重點行業領域風險隱患排查整治,不斷提升防災減災救災和事故災害應對處置能力,以高水平安全服務高質量發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為推動浮山在全方位高質量發展中實現崛起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一、堅持政治引領,樹牢底線思維
(一)強化理論學習。將黨的二十大報告中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縣、鄉黨委宣傳工作重點,納入黨政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縣、鄉及部門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季度至少專題學習一次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各鄉鎮黨委,縣委宣傳部、縣委組織部、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二)集中教育培訓。結合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培訓重要內容,分級分批分類組織黨政領導干部和重點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并登記在冊。縣安委辦牽頭,采取巡查、督查或考核的方式,對學習成效進行隨機抽考。(各鄉鎮,縣委組織部、各行業主管部門、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分工負責)
(三)以學促干抓落實。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訓,做到“一廠出事故、萬廠受教育,一地有隱患、全縣受警示”,針對性制定強化措施,舉一反三開展隱患排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杜絕同類事故發生。(各鄉鎮,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負責并督促企業落實)
二、強化擔當作為,層層壓實責任
(一)嚴格落實黨政領導責任
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及臨汾市《實施細則》,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動態編制并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并將履職盡責情況列入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年度考核述職內容。實行縣黨政領導干部包保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落實《浮山縣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特別規定實施細則》(浮安發〔2021〕5號),縣、鄉黨委政府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題會,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研究解決突出問題;縣安委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分析安全形勢、部署重點工作;縣四大班子領導每月至少赴包聯鄉鎮、企業檢查1次安全生產工作。按照“業務相近”“業態相似”及“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及時厘清職能交叉和新產業新業態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職責分工,明確主責部門,厘清職責邊界。持續深入推進安委辦“實體化”運行。進一步明確行業主管部門、行業監管部門、專業監管部門和集中審批部門的安全職責,明確非煤礦山等行業主管部門。在重點行業領域建立健全“一件事”一個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全鏈條安全監管的責任體系。推動礦山轉型升級。持續鞏固深化打擊瞞報事故專項行動成果,建立健全遏制打擊瞞報事故長效機制。全力配合國務院安委辦對我縣礦山安全生產督導工作,成立全縣非煤礦山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專班,開展為期一年的礦山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制定出臺礦山安全監管職責清單,組織開展礦山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專業化知識大培訓,深化礦山安全治理模式改革轉型,整體提升礦山安全生產水平。(縣安委辦、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二)主動落實部門監管責任。監管部門要全面落實《浮山縣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細則(試行)》(浮安發〔2021〕4號),動態完善安全生產權責清單,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臺賬,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掛牌責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執法監督檢查計劃,深入執法檢查。(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要健全完善企業信息推送機制,集中審批部門頒發相應許可證照后,實時向行業主管部門和行業監管牽頭部門推送相關審批信息和資料,各監管部門做好監管工作。(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堅持實行重點行業領域分類分級監管、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記分和礦山安全監管專員全覆蓋派駐。(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分工負責)
(三)全面落實鄉鎮屬地管理責任。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監管工作機構,落實安全監管人員,構建鄉、村、企業安全監管網絡體系。二是按照縣有關部門依法、依程序委托的有關工作,突出抓好非煤礦山、危化等企業的安全監管,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打非治違等工作。三是要對本鄉鎮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不在自己職責權限、執法權限的問題隱患或涉及復雜重大的事項的,要及時移交或組織有關部門聯合查處。
(四)依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堅持履職盡責承諾,足額提取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做到安全責任、投入、培訓、管理和應急救援“五落實五到位”。制定并落實企業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清單。依法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總監、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修訂完善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切實強化事故隱患排查,加強風險辨識評估,落實分級管控措施。非煤礦山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全面開展“體檢式”精查,其他高危行業領域企業推廣礦山企業做法。要嚴格按照規定上報事故和涉險事件,堅決杜絕遲報、漏報、謊報、瞞報行為。(各鄉鎮,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督促企業落實)
(五)推動落實全員安全責任。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層層傳導壓力,嚴格考核獎懲。持續加強和改進班組安全建設,健全完善現場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流程,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安全培訓和反“三違”活動,從業人員未經培訓合格一律不得上崗,真正將安全責任、規章制度、風險管控、隱患治理和應急處置貫徹落實到一線,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別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各鄉鎮,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督促企業落實)
(六)嚴格調查評估和巡查考核。要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組織事故調查和評估。對發生過事故的所屬鄉鎮、行業領域部門和企業,開展重點巡查督導。嚴格落實《臨汾市工礦商貿領域生產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問責處置辦法》(臨安發〔2023〕13號),對典型事故掛牌督辦,并采取下發事故通報、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開展警示教育。樹立“嚴管就是厚愛”和“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的理念,對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未履行、不當履行或者違法履行職責,導致發生事故等危害后果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法進行責任倒查追究,不僅追究企業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責任,而且追究屬地黨政領導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并依法將有關企業及人員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要將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等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范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推動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組織考察、評優評先等事項的重要參考。將“多通報、多發督辦函、多暗訪”作為安全生產督查巡查長效機制。對工作不落實、作風不扎實、執法不嚴格的,進行通報批評、約談或者誡勉。(縣安委辦、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負責)
三、實施精準治理,深化專項整治
(一)部署開展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按照國家、省、市統一部署,由縣安委會統籌協調,圍繞開展主要負責人教育培訓、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提升、部門精準執法、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安全科技支撐、全民安全素質提升等十大行動,制定縣級總體方案,扎實開展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各鄉鎮及非煤礦山、危化、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制定細化本鄉鎮、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方案,明確年度重點任務,健全完善體制機制,持續深化專項整治,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礦山行業在制定并落實治本之策上作表率,推進安全管理與資源配置、產能掛鉤。(縣安委辦、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二)金屬非金屬礦山和尾礦庫。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八條硬措施和《山西省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措施》晉發〔2024〕10號,按照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的原則,推動全縣非煤礦山企業整合重組和升級改造。持續開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重大災害治理和“體檢式”精查,組織對外包采掘施工隊伍的專項整治,嚴厲打擊超層越界、隱瞞工作面、圖紙造假等違法行為。全面摸排尾礦庫安全情況,制定尾礦庫閉庫銷號計劃和銷號清單,對停用超過3年的尾礦庫,在年內完成閉庫治理并銷號。全面閉環整改國務院安委辦督導組反饋問題,積極推動非煤礦山機械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設。(各涉礦鄉鎮,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三)危險化學品。認真落實全國危化品安全監管工作會議部署,持續聚焦“一防三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風險、提升安全本質水平、提升人員技能本質水平、用現代手段提升安全管理質效),緊盯重大危險源、高危細分領域、轉移項目安全風險和開停車、檢維修、特殊作業等重點環節風險,推進重大危險源企業雙重預防機制數字化建設質效提升;聘請專家團隊開展以防火、防爆、防中毒為重點的安全體檢,提升企業風險管控水平。繼續以“兩集一低”(集中布局、 集群發展和降低安全風險等級)為目標,持續開展天壇化工園區“十有兩禁”整治,配合做好國務院安委辦化工園區安全整治提升專家指導服務工作。持續深化“小化工”專項整治,織密鄉鎮、街道網格化排查網絡,嚴厲打擊黑窩點、小作坊等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各鄉鎮,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負責)
(四)冶金工貿。聚焦金屬冶煉、粉塵渉爆、涉氨涉氯等高風險領域,融熔金屬、煤氣、噴涂等高風險場所,有限空間、檢維修作業等關鍵環節,持續深入開展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確保重大隱患動態清零。強化鋼鐵、粉塵渉爆重點企業風險管控,推動有關企業做好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接入準備。加強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突出事故警示教育、安全操作規程和應急逃生知識培訓,進一步提升員工安全意識、安全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水平。強化工貿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新改擴建項目,要嚴格落實“三同時”有關規定,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各鄉鎮,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負責)
(五)交通運輸。深化“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加大酒駕醉駕、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整治力度,深化農用車違法載人專項整治。加強營運客車和長途客運安全監管,嚴格“兩客一危”等重點車輛動態監控,嚴厲打擊疲勞駕駛、脫離動態監控等違法違規行為。從嚴監管橋梁、長下坡、急彎陡坡等高風險路段,推進實施農村公路危橋改造和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深化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常態化開展貨車超限超載整治。加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建立完善農村地區分級分類管理機制,加強農村“兩站兩員”建設,推進農村地區道路交通視頻圖像統籌建設與智能應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六)建設施工。深入開展房屋市政在建工程、公路工程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嚴格管控高邊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聚焦高空作業、有限空間等重點部位,重點排查整治橋梁等重點工程,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九條硬措施”,推進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嚴厲查處建筑施工違法分包轉包、掛靠資質等行為。(各鄉鎮,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七)經營性自建房。新改擴建必須依法辦理審批手續,嚴禁違規加層加蓋,裝飾裝修不得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安全隱患、違法違規建設和違法違規經營的房屋及時進行處置。深入開展經營性自建房整治問題整改“百日攻堅”行動,制定經營性自建房解危措施,嚴格開展“一棟一策”專項整治,提升整治質量,鞏固整治成效,徹底消除隱患。自建房轉為經營用途必須取得相關審批手續和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牽頭,縣自建房整治專班各成員部門分工負責)
(八)城鎮燃氣。持續推進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鞏固提升集中攻堅成效,動態組織開展整治“回頭看”,確保存量隱患整改閉環清零。繼續實施燃氣老舊管網改造,構建燃氣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強化城鎮燃氣企業運行安全。持續推進高層住宅液化石油氣鋼瓶清零,加強城鎮燃氣及氣瓶、燃氣具及配件市場治理整頓,堅決依法從快從重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持續加強宣傳教育,普及燃氣安全使用和應急處置知識,提升社會公眾防范和化解燃氣安全風險隱患的意識和能力。(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牽頭,各鄉鎮,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九)消防。緊盯賓館飯店、商場市場、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養老院等人員密集場所;醫院、寄宿制學校、文物建筑、劇本娛樂場所等敏感特殊場所;工礦企業食堂、浴室、宿舍、工棚等易失控漏管場所;老舊小區、城中村、沿街商鋪、群租房(特別要重點關注10人以上)等老舊場所;“廠中廠”“園中園”勞動密集型企業、高層建筑、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經營性自建房及其他可能導致群死群傷的重大風險隱患場所,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持續深化全縣冬春季節消防安全攻堅治理,扎實開展集中除患攻堅整治行動,嚴查重處違法違規施工作業和生產經營、安全疏散條件不足、違規設置防盜網和廣告牌、違規用電等突出問題隱患。深化暢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建設和老舊場所消防設施升級改造。結合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全面開展建筑工程消防審驗問題專項整治,積極推進解決建設工程消防審驗歷史遺留問題。(各鄉鎮,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教體局、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十)其他有關行業領域。特種設備、民爆物品、文化旅游、農機、電力等行業領域也要結合實際開展專項整治。(各鄉鎮,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公安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四、嚴格超前防范,化解風險隱患
(一)強化重大風險源頭管控。健全完善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和論證機制,推動天壇化工園區等重點區域制定安全生產禁止和限制類產業目錄,嚴格安全準入。(天壇鎮、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督促落實)。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行政審批等部門要對有關項目實施聯合審查,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加強源頭安全防范。(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等部門負責)。嚴格礦山安全生產準入。規范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各涉礦鄉鎮,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二)加強安全風險預警防控。運用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加大礦山、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粉塵涉爆等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應用。完善露天礦山邊坡、尾礦庫在線監測。企業要建立完善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監管部門要通過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等,加強對企業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各鄉鎮,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分工負責)
(三)深化重大隱患排查整治。深刻汲取呂梁市離石區永聚煤業辦公樓“11·16”重大火災事故和安澤縣山西永鑫通海鐵路物流有限責任公司“11·24”坍塌事故教訓,以重點行業領域、高風險場所、危險作業環節管理和全員安全素質提升為重點,集中開展安全意識大教育、安全隱患大排查、安全問題大整治、安全責任大落實活動。(各鄉鎮,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分工負責)。企業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動態清零機制。對重大事故隱患,企業要向監管部門和企業職工“雙報告”,監管部門掛牌督辦并審核把關銷號。(各鄉鎮,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督促企業落實)
(四)創新安全監管執法方式。堅持推行縣安委會檢查組分組包片、交叉檢查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制度;認真落實“四查一倒追”工作機制;堅持“四不兩直”和明查暗訪、堅持“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定期組織開展聯合執法、“互聯網+執法”,推廣“遠程+現場”執法模式,持續推進分級分類精準化執法、差異化管理,及時公布和處理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建立健全監管執法統計、執法考評和典型案例報送制度。強化技術支撐,組織專家開展精準指導服務,幫助解決安全生產難題,及時消除重大安全風險。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業務培訓,不斷提升執法工作水平。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聯合懲戒等多種手段,嚴肅進行追責,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各鄉鎮,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五、加強監測預警,提升防控能力
(一)統籌推進防災減災。各鄉鎮、各部門要立足于“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扎實抓好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健全完善防災減災救災議事協調機構,加強綜合減災示范創建,常態化開展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建設完善縣級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基礎數據庫。(各鄉鎮,縣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二)完善監測預警體系。推進縣級自然災害綜合風險監測預警信息化建設,形成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合力。強化預警和應急響應聯動,完善直達基層責任人的預警“叫應”和跟蹤反饋機制。推動建立重點林區雷擊火預警系統。加強中小流域極端暴雨洪澇綜合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推進地質災害自動化監測和氣象風險預警網絡建設。(各鄉鎮,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三)森林火災。嚴格落實林長制和森林防滅火行政首長負責制,深入開展重大火險隱患排查整治。推進森林防火阻隔系統和防火道路建設,加快完善重點火險區火災防控基礎設施。科學組織清理重點林緣部位可燃物。嚴格林區草地以及林緣地帶野外用火管控,嚴厲查處野外違法違規用火行為。(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各鄉鎮,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四)水旱災害。加強防汛抗旱準備和隱患排查。強化城市排水防澇設施、易澇點智慧化監控。加強水利工程調度運用,推進水庫,河道,淤地壩等水利工程除險加固改造,強化山洪災害監測預警、防治,進一步提升防汛抗旱能力。完善防汛抗旱協作和應急聯動機制,統籌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強化預測預報預警和會商研判,遇強降雨及時采取“關停撤避封”等防范措施,確保人員安全、防汛安全。(各鄉鎮,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五)地質災害。加強綜合防治體系建設,重點實施避險搬遷、工程治理,按照省、市要求,開展重點地區地質災害精細化調查和風險“雙控”試點管理。進一步做好凍融期、汛期等重點時段地災防范,對登記在冊的隱患點,根據危險程度和威脅范圍,采取工程治理和搬遷避讓等方式,落實綜合防治措施,消除災害威脅。(各鄉鎮,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六)地震災害。積極配合實施山西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工程。協助完成山西省巨災防范工程臨汾相關內容的實施,積極推進地震災害損失預評估工作,做好成果的推廣和轉化應用。組織開展縣級地震綜合應急救援演練,提升應急處突能力。制定震情監視跟蹤工作方案,落實地震監視跟蹤工作,加強宏觀異常信息的收集和處理,做好震情會商研判。加強地震重點危險區防范應對準備工作。(各鄉鎮,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分工負責)
(七)氣象災害。完善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體系。加強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多部門應急響應聯動機制運行。健全信息報告機制和臨災“叫應”機制。加強雷電防御安全治理,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助力防災減災。(各鄉鎮,縣氣象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等專業建設工程主管部門分工負責)
六、注重固本強基,夯實基層基礎
(一)突出基層安全建設。完善基層應急管理和消防組織體系,配齊配強安全監管隊伍,保障專業適配。優化消防站點功能布局,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基層應急能力提升計劃,為基層配備常用應急救援裝備和個體防護裝備。加強農村防災減災救災工程、應急管理信息化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提升防災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各鄉鎮,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分工負責)
(二)提升科技力量保障。開展自然災害應急能力提升工程項目建設,配備音視頻指揮調度等設施設備。推進應急數據匯聚服務、應急管理指揮調度等項目建設。加大智慧消防、消防大數據平臺、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縣級預警中心建設應用力度。(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縣財政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分工負責)
(三)推進動態達標建設。完善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標準體系,以標準化達標創建為抓手,持續推動各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逐步達標、規模以下企業積極創建。加強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工貿、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標準化創建應用,將企業標準化等級作為分類分級監管的重要依據,實施差異化監管。(各鄉鎮,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四)開展反“三違”整治。貫徹落實好全市重點行業領域反“三違”九項具體措施,常態化開展反“三違”專項整治,建立健全企業反“三違”運行管理、工作流程和獎懲機制,加強作業現場精細化管理,著力解決“責任不實、有章不循、執行不力”等突出問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應用大數據ai視頻反“三違”系統,推動糾治“三違”行為,由“人防”向“技防”轉變。(各鄉鎮,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
(五)加強宣傳教育培訓。深入開展安全宣傳“五進”、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等活動,加強先進典型宣傳,積極營造安全文化氛圍。推動將應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納入縣、鄉黨政正職等領導干部培訓內容。推動企業建立完善安全培訓管理體系。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等現場培訓和實操實訓。推進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七、完善應急體系,有效處置災難
(一)加強救援隊伍和能力建設。加大財政保障力度,開展基層防災工程項目建設,積極推進應急系統信息化平臺建設和應急指揮窄帶無線通信網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類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加快補齊應急救援隊伍裝備短板,完善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與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社會救援力量聯勤、聯訓、聯戰工作機制。完善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優化物資儲備布局,擴大物資儲備規模、增加儲備品種,做好儲備、管理、調撥和緊急配送各項工作,提高應急物資保障能力。(各鄉鎮,縣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縣財政局、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負責)
(二)強化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及時修訂完善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完善各類專項預案和部門、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縣、鄉政府年內至少組織一次多部門、跨行業、多類型救援隊伍參加的實戰化綜合性演練。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和演練工作督查檢查,依法督促企業按照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一線員工自救互救能力。(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負責)
(三)有效應對處置事故災害。健全應急指揮工作機制,增強部門之間、軍地之間和救援隊伍之間的協調聯動,嚴格應急值班值守工作,強化事故信息和災情報送,規范完善應急救援快速響應程序,科學調度各方力量投入搶險救援救災,加強現場指揮協調形成救援合力,高效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輕事故災害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負責)
浮山縣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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