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臨滄市制定出臺《臨滄市住宅小區樓道消防管理工作指引(試行)》,為推動構建“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格局提供制度保障。
《指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云南省物業管理規定》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規范全市城市規劃區內住宅小區樓道消防管理工作,消除住宅小區的消防安全隱患和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實保護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
《指引》充分吸取全國各地發生的住宅小區火災事故教訓,從嚴格住宅小區地下室管理、嚴格住宅小區樓梯間和樓道管理、規范電動車充電、規范新能源車輛充電、規范住宅小區防火門及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管理、完善消防設施、加強日常巡查七個方面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禁止在住宅小區地下室和樓梯間、電梯間停放電動自行車、違規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禁止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嚴禁遮擋、破壞消防設施。規范電動車、新能源汽車充電行為,規范住宅小區防火分隔設施日常管理。對物業服務企業和產權單位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小區消防設施規范完好提出要求。
《指引》明確了住建主管部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三方的責任和義務。對業主隨意在樓道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占用、堵塞、封閉消防救援通道等行為,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發現、告知、勸阻、報告職責和義務的,由住建部門依法依規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相應處罰或處理,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對業主不履行消防安全義務并配合物業服務企業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隨意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拒不改正或刁難辱罵、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消防監督工作人員的,及時移交相關執法部門進行處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督促物業服務企業、產權單位及時制止住宅小區業主私自占用、堵塞、封閉樓道和私拉電線、電纜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等行為。
(張發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