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推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解決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傳導不力問題,切實維護廣大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并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標本兼治、系統推進、減少企業“三違”現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發生,全面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有效降低人為不安全行為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從源頭上控制、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鞏固提升企業主體責任。
二、目標要求
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激發全員參與安全生產工作內生動力,持續推動企業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安全管理制度體系、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和安全技術支撐體系,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由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政府推動為主向企業自主實施轉變、隱患排查治理由執法推動為主向企業日常自查自糾轉變,不斷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防范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務
(一)緊盯關鍵少數,推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有力有序。
緊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人員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規定,強化企業、一般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職責,嚴格落實礦長下井、重點時段高危企業領導帶班、動火、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升級管理等制度,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在安全生產關鍵時間節點在崗在位、盯守現場。落實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安全生產履職報告雙簽字,對弄虛作假、掛名逃避責任的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
綜合運用提醒、約談、警示、通報、失信懲戒等多種手段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加大對非法違法以及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聯合懲戒力度,宣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通報安全形勢和問題,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承諾閉環管理,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走深走實。
實施安全監管執法“一案雙罰”,不僅查處企業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而且查處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以及主要負責人失職違法行為,強化對違法失信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社會監督。規范企業安全生產事故追責問責,發生亡人事故的,區分責任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相關責任。對故意增加管理層級、層層推卸安全責任,設置安全防火墻等發生事故的,直接追究相關主要負責人責任,發生重大以上事故的,明確終生不得擔任本行業本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強化全員參與,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有方有效。
進一步推進全員全過程抓安全生產。加強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督促企業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融合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依法依規對廠房、設備設施、生產工藝等進行正規設計、施工和投入生產使用,自覺規范生產經營建設活動,使安全生產各項決策、制度規程都符合標準規范要求,有效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引導、激發全員全過程參與安全生產,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提質增效。
進一步強化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深入開展企業安全大培訓,各單位安全監管執法檢查時,必須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一線重點崗位人員進行“逢查必考”,考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一線操作員工熟悉掌握企業主要安全風險程度、查企業隱患排查是否基于安全風險、是否閉環和同類隱患重復發生,倒逼企業全員參與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加強監管服務,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地落實。
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幫扶、激勵機制,組織開展危化品企業、高危企業、重點企業安全生產專家會診、組團服務、送教上門等社會化服務。持續推進小微企業安全生產社會化工作,提高工業企業社會化服務覆蓋率,排查企業安全風險隱患,落實隱患整改閉環。
組織開展企業安全生產監管服務。科學制定年度執法計劃,堅持“執法+服務”,不僅從技術層面幫企業查改面上隱患,而且從管理層面幫企業查改深層次問題。強化隱患跟蹤閉環管理,分級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多渠道曝光違法處罰案例及事故隱患,確保“一廠出事故,萬廠受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認識,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責任人要堅持問題導向,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帶頭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專職機構,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持續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不斷提高本質安全水平,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促進員工安全生產意識整體提升,有效防范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加強宣傳,清晰明確企業主體責任。企業主體責任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確定的責任,要及時抓好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20項清單的宣貫發動,把推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重點工作來抓。進一步細化制定權責清單、實施清單,明確責任主體、具體實施計劃,確保責任明確。
(三)選樹典型,帶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積極選樹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先進企業、先進班組、先進個人,進一步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鼓勵相關企業推廣典型經驗,以點帶面,大力推動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進企業改進安全生產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持續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附件: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單
附件:
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單
一、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
1.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把安全生產納入企業發展決策規劃,每季度召開1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每年聽取班子成員和部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報告,并將安全生產納入企業年度工作報告內容。組織制定和簽發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崗位員工全覆蓋所有管理和操作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內容和考核標準,對職責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并明確考核結果運用辦法,推動各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按照行業評定標準內容每年開展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自評報告需符合企業實際情況。
2.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和簽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定期評估和修訂。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制定和簽發培訓計劃,每半年至少宣講1次安全生產,對安全培訓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考核。
4.保障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將安全投入列入本企業年度經營預算,不克扣、挪用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嚴格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堅持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結合,確保足額提取、使用到位。
5.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制定安全風險評估管控清單和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清單,每季度對自身安全風險普查報告變化情況和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評估。嚴格落實安全風險常普常新和隱患自查自改。對安全生產工作每月開展不少于1次督促和檢查,定期聽取本單位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告。并通過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信息公示欄等方式向從業人員通報。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公布安全生產主要風險點、風險類別、風險等級、管控措施、應急措施、管控責任人等信息并及時更新。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制定和簽發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每半年組織或參加至少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報告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不得瞞報、謊報、遲報,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及時補報;發生事故時,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并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組織落實事故整改措施,并及時開展事故警示教育。
二、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責任
8.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覆蓋所有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組織教育培訓。完善全員安全技能與培訓機制,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建立落實以師帶徒制度,確保新招員工安全作業。對被派遣勞動者統一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合格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三項崗位人員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10.辨識危險源。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動態評估運營狀況和危險源變化后的風險,及時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11.開展應急演練。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綜合性或專項應急演練每年不少于1次,現場處置方案應急演練每半年不少于1次;演練過程中做好記錄和評估,演練后及時總結。
12.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建立基于風險辨識管控為基礎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完善隱患排查治理等重點環節的程序、方法和標準,明確和細化隱患排查的事項、內容和頻次,檢查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并督促落實本企業安全生產整改措施落實。
13.檢查違章指揮。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三、從業人員的責任
14.遵章守法。嚴格落實崗位安全責任,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加強勞動保護,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齊全有效。
15.接受安全教育。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離崗六個月以上或者變更工作崗位的從業人員,上崗前應當重新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16.舉報安全隱患。積極參與安全風險辨識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班組建設、標準化創建等活動,及時向企業或政府安全監查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跟蹤落實隱患整改和不安全因素消除。
四、企業安全保障責任
17.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人員。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機構工作,建立相應的獎懲制度。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建立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團隊,足額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升安全管理專業水平。
18.“三同時”職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使用、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建設項目竣工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組織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
19.嚴格出租、分包安全管理。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雙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且理清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20.嚴格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建立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責任人三張清單,動態評估、及時調整風險等級點和管控措施。在生產經營區域顯著位置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公布安全生產主要風險點、風險類別、風險等級、管控措施、應急措施、管控責任人,并及時更新。按照有關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確保隱患整改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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