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安全評價領域常見問題的答復》的通知
各區應急管理局,各安全評價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安全評價機構的管理工作,服務安全評價機構更好更快發展,落實我市“十項行動”的工作部署,市應急管理局結合各區實地調研、機構負責人座談和應急管理部官網回復等內容,整理完成《安全評價領域常見問題的答復》,現予以印發。
附件:安全評價領域常見問題的答復
2023年4月26日
(聯系人:劉志海;聯系電話:28051619)
附件
安全評價領域常見問題的答復
問題一:部分注冊和實際辦公地點不在我市的外埠安全評價機構無法在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信息查詢系統中注冊,能否認定為具備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
答:注冊和實際辦公地點不在我市的外埠安全評價機構以《安全評價資質證書》和各地應急管理部門的公示為認定標準,必要時可聯系市應急管理局查證核實,不能以是否在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信息系統中注冊作為唯一認定標準。目前在我市注冊成立的安全評價機構的基本信息和從業告知等內容均可在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信息系統內獲取。
問題二:現場勘驗前是否只能通過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信息查詢系統告知?如果遇特殊情況,沒能在告知的日期里完成現場勘驗,怎么辦?
答:按照《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規定,開展現場技術服務前7個工作日內,應書面告知項目實施地資質認可機關。目前在我市開展業務的各安全評級機構通過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信息查詢系統進行網上告知即可,不需再提交書面材料。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在告知的時間段內完成現場勘驗,可根據工作安排,在現場技術服務前7個工作日內重新通過系統告知。
問題三:安全評價機構技術負責人和安全評價項目組組長能否由同一人擔任?
答:專職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一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并具有與所開展業務相匹配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在本行業領域工作八年以上;安全評價項目組組長應當具有與業務相關的二級以上安全評價師資格,并在本行業領域工作三年以上。《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應急部令第1號)和《天津市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實施細則》中未明確規定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組組長不能由同一人擔任,但從加強過程控制管理、強化報告質量審核的角度出發,不應由同一人擔任技術負責人和評價項目組組長。
問題四:安全評價項目組組長的“本行業領域工作三年以上”是按取得證書的具體時間計算,還是以注冊時間計算?
答:安全評價師“在本行業領域工作三年以上”的要求是以提交申請材料的時間節點認定相關資格、經歷與能力,其中“本行業領域工作三年以上”是依據其相關領域工作經歷連續計算。
問題五:不足60歲的法定提前退休人員能否認定為專職安全評價師?
答:專職安全評價師是指與所注冊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由所注冊單位為其繳納保險的安全評價師。法定提前退休人員已無法再繳納社會保險,不能作為安全評價資質保持和資質認可的支撐,但可以專家身份參加安全評價活動。
問題六:兼職的一級安全評價師可以擔任項目組成員嗎?可以擔任評價組組長嗎?
答:《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應急部令第1號)第十七條規定“安全評價項目組組長應當具有與業務相關的二級以上安全評價師資格,并在本行業領域工作三年以上,項目組其他組成人員應當符合安全評價項目專職安全評價師專業能力配備標準”。從立法本意出發,安全評價項目組組長應當為專職安全評價師;項目組其他組成人員應當符合安全評價項目專職安全評價師專業能力配備標準,專業能力配備標準外的人員可兼職。
問題七:鑄造業安全評價是按冶金業還是機械加工業評價?
答: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金屬冶煉目錄(2015版)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5〕124號),涉及高溫熔融金屬作業的鑄造企業按照金屬冶煉企業管理。
問題八: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是否能夠認定為化工機械專業?
答: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屬于二級學科材料類專業;而《應急管理部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應急﹝2019﹞52號)附件5中,化工機械專業能力要求的5個學科基礎專業均為二級學科機械類專業。
問題九: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和電氣工程及自動化能否認定為同一專業?
答:經與我市相關高校咨詢,并與相關文件的起草部門溝通,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和電氣工程及自動化在安全評價專業認定的情況下,可按照同等專業對待執行。
問題十:安全評價其中一項資質的技術負責人是否可以審核其他資質范圍的安全評價報告?
答:《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應急部令第1號)第六條第七項規定“專職技術負責?具有一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并具有與所開展業務相匹配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專職技術負責人可以在具備相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范圍內審核安全評價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