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等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近年來,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暴露出部分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欠缺,安全生產意識不強,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同時也反映出部分基層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專業知識欠缺,執法效率不高的現象還普遍存在。提升相關人員安全生產專業能力已經成為當前化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十分迫切的任務。
為進一步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規范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管理能力考核,提升基層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業務素質,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制定了《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第一版)》《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第一版)》《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提升專業知識培訓重點(第一版)》。
各地區、各單位要結合重點考核內容,依法強化對企業相關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要求,對申請辦理安全許可證及安全許可證延期的企業要按照《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確定的重點內容,對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考核,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相關規定,對考核未通過的,不予辦理相關企業的安全許可證。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提升專業知識培訓重點》確定的重點內容,進一步加強對基層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
附件:
1.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第一版)
2.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第一版)
3.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提升專業知識培訓重點(第一版)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