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我校各項管理工作,盡量減少重復性開支,提高工具使用效益和職工工作效率,確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或職業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后勤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勞保用品
1、勞保用品發放至個人,員工在使用期間自行保管與清洗,避免異常的損壞遺失,若有異常的損壞遺失,自行負責賠償。勞保用品必須做到勞保專用,嚴禁將其帶回家私用。
2、保潔人員和值班人員的常規勞保用品:春秋季工作服每人每兩年一套,帆布手套(或線手套)每人每學期一雙,雨衣每人每兩年一套,雨鞋每人每兩年一雙,洗衣粉每季度一袋(1000g)。
3、水電工的專用勞保用品:護眼鏡每人每年一副、防毒防塵口罩水電中心配備兩個、高溫手套水電中心配備一雙、配電房每年配置絕緣鞋和絕緣手套各兩雙(損壞或不能用及時更換)。
二、勞動工具
(一)貴重的公用工具
包括:拉馬槍、熱熔機、輕鋼龍骨鉗、手電鉆、手電鋸、電錘、五線水平儀、液壓鉗、疏通機、抽水泵、空壓機(及配件)、切割機、電焊機(及配件)、打磨機等。
貴重的公用工具須由集團統一購買、統一保管,后勤集團內部借轉使用,不得以個人名義轉借他人使用。
(二)一般工具
包括:工具包、釘錘、鋼絲鉗、尖嘴鉗、工具起子、大中小管鉗、大中小扳手、線鉗等。
發放給個人的工具由個人保管,一般兩學年一次(萬用表、電流表、電壓表等適時更換)。領用時須在領用表上簽收,離職時應交還集團。個人所領工具屬常規性磨損折舊的,若不能正常使用的,可憑舊工具更換新工具。
三、管理方法
1、對現有的勞動工具由辦公室倉庫管理員進行登記清理。
2、能使用的入庫進行管理,不能使用的做報廢處理。
3、借用程序:
(1)使用人員應根據需要填寫維修工具借用單。
(2)使用人員應正確使用維修工具,若確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的,則按價賠償或支付修理費用。
(3)維修工具使用完畢,應做好工具整理、清潔、包裝等工作,并及時歸還。
(4)若工具因使用人保管不當丟失,則按價賠償。
(5)工具保管員須定期對其進行維護、保養,若發現工具損壞,應及時報修。工具借單須按期統計,保管期限為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