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各部門、各單位、各居委會:
現將《潛山經濟開發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潛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017年4月18日
報:縣政府應急辦
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本預案旨在保障我區公共安全,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文件要求,結合潛山經濟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3編制原則
制定本預案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資源整合,依法規范、屬地管理的原則。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是開發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開發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的規范性文件。適用于開發區轄區內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影響和威脅本區以及相鄰區域經濟安全和社會安定、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突發事件。
1.5分類分級
1.5.1突發事件的分類
突發事件根據發生過程、性質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龍卷風、暴雪、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
(2)事故災害。主要包括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工礦企業、建筑工程、公共場所及機關、企事業單位發生的各類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供水、供電、供油和供氣等城市生命線事故以及通訊、信息網絡、特種設備等安全事故,核與輻射事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等。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如鼠疫、霍亂、血吸蟲、肺炭疽、o157、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重大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4)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發事件、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以及規模較大的群體性事件等。
1.5.2突發事件及預警信息的分級
參照安徽省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結合我區實際,按照突發事件及預警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可控性,原則上將各類突發事件及預警事件劃分為四個等級:
| 級別 | 事件等級 (預警色) | 劃分標準 |
|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 | ⅰ級 (紅色) | 在開發區管轄范圍內發生,事態發展難以控制,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國內外影響特別重大,需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進行處置。 |
| 重大 突發事件 | ⅱ級 (橙色) | 在開發區管轄范圍內發生,事態發展可控性不強,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重大,需報請縣人民政府協調處置。 |
| 較大 突發事件 | ⅲ級 (黃色) | 在開發區管轄范圍內發生,事態發展可控性較強,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較大,需由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處置。 |
| 一般 突發事件 | ⅳ級 (藍色) | 在開發區管轄范圍內發生,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不大,事態發展牽頭處置部門可以控制,需由區應急辦協調開發區有關部門配合處置。 |
1.6應急預案體系
開發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總體應急預案。是由開發區辦公室牽頭,為應對區內突發事件編制的開發區總體應急預案,是應對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
2、專項應急預案。是由開發區各職能部門牽頭,按照部門職責,為應對危害嚴重或影響范圍廣,需多個部門按職責協同處置某種突發事件而制定的專項行動計劃。
3、應急保障預案。是針對開發區涉及全局性的突發事件專項應急行動而制定的保障行動計劃。一般與專項應急預案配套實施。
4、部門應急預案。是管委會各部門為應對以各自部門為主處置某種類型突發事件而制定的行動計劃。
5、基層應急預案。是指開發區境內的企業、居委會、社區、學校以及各類事業單位、公共活動場所管理單位為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制定的應急預案。
6、大型活動預案。是開發區牽頭組織大型活動時,應對有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2組織體系
開發區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是我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最高領導機構,負責領導全區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組成依據潛開〔2017〕29號文件,并可依據應急工作的實際需要臨時增加調整成員。
2.1領導機構及職責
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擔任,副組長由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擔任。
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作為領導機構負責研究制定全區應對突發事件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審定開發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統一指揮或授權指揮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定期、不定期召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總結、部署全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2工作機構及職責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構由管委會各局、室、派出所、執法中隊及水、電、氣、熱、市政、交通、通訊等重點企業主要負責人員組成。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構成員單位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作職責,負責職責范圍內的突發事件的處置及應急管理工作;依據開發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預案體系框架,制定開發區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及本單位處置突發事件的部門應急預案;負責職責范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建立應急搶險及專家隊伍;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機制,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工作。
2.3辦事機構
應急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應急辦)是開發區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辦事機構,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的作用;負責組織落實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及上級應急管理機構下達的各項任務;負責接收和辦理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負責開發區突發事件應急體制及機制建設;負責開發區應急指揮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開發區應急預案體系規劃及管理,編制和修訂《開發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核及備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負責向社會發布信息。
2.4專家組
區應急辦和各成員單位根據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實際,選擇知識廣博、技能精熟、經驗豐富的資深人員,建立專業人才庫,為我區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關專家信息需納入應急預案報區應急辦備案。
2.5應急聯動
(1)區應急辦接受上級應急主管機構的業務指導,統一部署、協調聯動應急工作開展。
(2)區應急辦通過有線通訊、手機、無線集群及應急信息平臺等多種信息傳播途徑建立應急聯動機制,調集事件處置相關單位參加應急救援,同時為救援單位提供語音、圖像、數據、文本等信息保障。
(3)當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需要上級主管單位、有關公安、消防、部隊進行支援時,由區應急辦按照程序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后實施。
3預防與應急準備
3.1應急預防
(1)開發區應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開發區管委會及各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區內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制定的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和情勢變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2)應急預案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針對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具體規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和突發事件的預防與預警機制、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復與重建措施等內容。
(3)區內規劃應當符合預防、處置突發事件的需要,統籌安排應對突發事件所必需的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合理確定應急避難場所。
定期對區內容易引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并責令有關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開發區各部門、各企業、各居民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及時調解處理可能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的矛盾糾紛。
(4)區內所有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掌握并及時處理本單位存在的可能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的問題,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況,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向區應急辦或者上級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5)區內礦產、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應當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對生產經營場所、有危險物品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周邊環境開展隱患排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防止發生突發事件。
有關單位應當定期檢測、維護其報警裝置和應急救援設備、設施,使其處于良好狀態,確保正常使用。
3.2應急準備
(1)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培訓制度,對開發區及有關部門負有處置突發事件職責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培訓。
(2)整合應急資源,建立或者確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各部門、各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立由本單位職工組成的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與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合作,聯合培訓、聯合演練,提高合成應急、協同應急的能力
相關部門、單位應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
(3)開發區應當組織開展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和必要的應急演練。居民工作領導小組、村民工作領導小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縣政府和開發區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和必要的應急演練。
(4)開發區辦公室應聯系新聞媒體就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進行宣傳。區內各級各類學校應當把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應急知識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與互救能力。
(5)開發區應當采取財政措施,保障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經費。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結合區內實際情況,與有關企業簽訂協議,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4運行機制
4.1預測與預警
各單位要針對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職責,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預防和應急準備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1.1預測預警信息的監測與報告
各單位要依托所屬的專業監控網絡、設施、隊伍, 做好突發事件監測監控信息采集工作,在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動態進行趨勢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及時、準確地向上級主管單位和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提出預警建議。
預測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產生的原因、可能影響的范圍、發展的趨勢、建議采取的措施和發布單位等。
4.1.2預警信息的發布
一般和較重級別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由區應急辦上報縣應急部門獲取授權后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發布;嚴重、特別嚴重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需報縣委、縣政府,研判后統一發布。
預警的發布、調整和解除視情況可通過電話、傳真、短信、網絡、電視、警報器、應急指揮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學校、醫院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4.2信息報告
開發區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應嚴格遵循潛山縣信息報告工作的相關規定進行。
事發單位、事件當事人、參與應急處置單位的主要責任人是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負責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信息中心、管委會值班室、各24小時值班單位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報告職責,信息報告時間不得超過接報后15分鐘;區應急辦負責信息匯總并酌情將突發事件信息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及上級主管部門。
對于危害不大,尚不夠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條件,但須向本單位主管領導報告的突發事件,也要遵循上述程序報告區應急辦。
4.3應急響應
4.3.1分級響應
(1)基本響應
當確認突發事件為一般突發事件,主管部門應立即趕赴現場,啟動部門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并將事件的處置情況報告區應急辦。
一旦發現事態超出主管部門自身的控制能力,應立即將事件信息、應急資源需求情況報告區應急辦,區應急辦酌情調集有關應急處置單位聯合行動。
(2)特殊響應
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分管領導任現場總指揮,各單位現場處置負責同志為成員,現場發放集群通訊手臺,確定聯系人和通訊方式。
成立總指揮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主管領導任總指揮,各單位主管領導為成員,根據現場指揮部報告的事件處置效果、發展動態、資源調集需求、應急處置建議,會商應急處置方案,指揮現場應急處置。
現場指揮部將階段性的工作進展向總指揮部報告,總指揮部研究確定事件處置方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直到應急結束。
開發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分工依據潛開【2017】29號文件。當責任人因故不能參加指揮處置時,應委托相應職級的代理人負責處置,并通知區應急辦;若一種事件誘發其它事件或者幾種事件同時伴生,則處置時依照危害程度輕重、發生原因主次、發生時間先后,確定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及牽頭處置部門。
(3)擴大應急
當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超出開發區自身控制能力時,先期應采取特殊應急響應,同時報請上級主管單位調集縣級或市級救援力量援助應急處置,由上級主管單位統一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4.3.2緊急狀態
按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進入緊急狀態的決定應當立即通過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公布。
4.3.3新聞報道
對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03]23號)精神,遵循“歸口管理、政府發布,區別情況、分層報道,講究方式、注重效果”的原則。
辦公室負責聯系組織對突發事件的追蹤和信息發布工作。
4.3.4應急結束
(1)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指揮部向總指揮部報告,擬請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經總指揮部同意后,宣布停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事件牽頭處置部門按照預案規定,負責組織協調事件處置的相關部門對事件的有關情況、現場處置工作以及善后工作進行調查評估,整理成文字材料后向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4.4恢復與重建
4.4.1善后處置
(1)社會事務局、建設環保局負責設立災民的臨時安置場所,在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災民的安置和生活救助,確保受災(災害)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負責組織做好事故現場垃圾清理和災民日常生活垃圾的處理工作;負責按有關規定做好死亡人員遺屬撫恤工作,及時處理和焚化遇難者尸體。
(2)社會事務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工作,做好災害事故現場及災民臨時安置場所的消毒工作;負責疫情的監控和食品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的監管工作;負責在災民聚集的生活場所設置醫療衛生站;負責安排受害災民子女的上學問題,消除受害災民的后顧之憂。
(3)開發區派出所、執法中隊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和災民聚集生活場所治安防范工作,保證社會秩序穩定。負責生活物資的押運工作,防止哄搶、失盜等事件發生。
(4)建設環保局負責組織相關單位對區交通、電力、通訊、供水、供氣、供熱等城市公共設施進行修復,保障區內企業及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5)辦公室、社會事務局負責組織運輸力量,做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工作。
(6)建設環保局負責聯系區內氣象監測、預報及氣象災害的評估和影響評價工作,負責突發事件對大氣環境的影響評價工作,負責發布各種有關氣象信息。
(7)建設環保局負責聯系化學、民爆等危險品泄漏或爆炸等突發事件的現場監測工作,及時通報環境危害范圍。通過對突發事件現場的各種污染源進行監測,及時組織有關單位處置污染物,最大限度地控制環境污染。
(9)經濟發展局負責聯系指導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及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救援專家等技術支持;負責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及災害評估工作。
(10)經濟發展局負責聯系指導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緊急救助,并在有關專家的指導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危險品處置工作。
(11)經濟發展局要積極采取應對措施,幫助企業恢復生產或商貿活動; 社會事務局做好群眾生活必需品的應急調撥、分配預案,滿足區內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
(12)財政分局負責安排應急救援資金,并做好救援資金的監管工作。
(13)工會、辦公室、社會事務局等有關部門要應急配合救援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開展送溫暖活動,幫助群眾穩定情緒,增強自信,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盡可能地消除事故造成的負面影響,保證區域和諧穩定。
(14)辦公室要做好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及搶險救災的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媒體大力宣傳報道搶險救災工作中的好人好事,介紹搶險救災和自救互救的經驗,鼓舞斗志戰勝困難。
(15)區應急辦負責突發事件善后處置工作的組織及綜合協調工作,為善后處置工作提供資源保障;報告善后處置工作的階段性進展并落實上級主管單位的工作要求。負責組織各有關單位認真總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與教訓,對在搶險救災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給予表彰。
4.4.2調查與評估
事件牽頭處置單位、區應急辦組織由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核實、評估,總結應對突發事件的經驗、教訓,提出預防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對策和措施;按照《突發事件應對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對造成突發事件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報開發區管委會。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國務院、省市縣政府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調查處理。
4.4.3恢復與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開發區管委會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實施。
4.4.4社會救助
(1)建立完善的突發事件應急救助制度,政府救濟和社會救助相結合;建立應急救助人員人身安全保險制度,保障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建立突發事件征用補償制度,對搶險救災征用的車輛、機械工具、人員等要給予適當補償。
(2)建立突發事件救助基金,財政分局負責建立應急專項資金,每年從財政收入中按比例提取,用于突發事件善后救濟,做到專款專用;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捐助救災資金,社會事務局負責聯系對社會救助和捐贈活動的全過程實行司法監督;財政分局負責聯系縣審計局對救助資金的日常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3)全區捐贈的突發事件救災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經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由社會事務局統一組織實施.
(4)充分發揮志愿者、紅十字會等社會團體的作用,鼓勵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力量參與突發事件應急救援。
(5)突發事件發生后,社會事務局聯系法律援助中心對受害群眾主動提供法律援助; 開發區社保中心、相關保險公司要迅速查勘定損,并通過網上核賠、開通快速理賠通道等方式簡化理賠手續,加快理賠結案速度,縮短理賠周期,對受害單位和群眾及時給予保險補償。
5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根據工作職責,在制定并完善應急預案的基礎上,要切實做好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搶險救援和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5.1人力資源
加強以居委會、村民組、企業為單位的社會公眾應急能力的建設,發揮廣大群眾在突發事件中的主體作用;公安、消防、醫療救護、防洪搶險、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危化品事故救援、建筑施工事故救援、軌道交通事故處置,以及水、電、氣、熱、市政、通訊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我區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和骨干力量,民兵應急獨立連、企事業單位、志愿者隊伍是應急搶險的后備軍。各單位專業應急隊伍報區應急辦備案。
一旦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由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駐潛部隊、武裝部隊和民兵,按照有關規定,協助我區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5.2財力保障
(1)各職能部門應急處置工作所需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的規定負擔,對于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所需資金,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從區財政專項資金中列支。
(2)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國際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3)財政分局會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項資金、捐贈和援助資金的監督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一旦出現違法行為,追究其法律責任。
(4)對受突發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方案,報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5.3物資保障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協調、各負其責、節儉高效的原則,應急物資儲備采取政府、企事業單位與居民家庭儲備相結合的方式,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儲備突發事件所需應急物資,企事業單位及居民家庭負責儲備應急自救、互救所需物資。
開發區各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儲備、管理職責范圍內常備救援物資,掌握應急物資供應渠道及生產加工能力,物資儲備信息及緊急調撥方案需報區應急辦備案。
區應急辦負責建立開發區應急信息平臺,完善物資儲備信息共享和調用機制,保障應急狀態下的物資儲備、調撥信息查詢。
突發事件發生后,各單位存貯的應急物資服從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調撥。
5.4基本生活保障
社會事務局等有關部門應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處住、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5.5裝備保障
根據各類突發事件性質,各相關單位應配備專業的救援裝備、器材等,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并將有關裝備名稱、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相關信息報區應急辦備案。
5.6醫療衛生保障
社會事務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救助和衛生防疫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救助和防疫工作;組建衛生執法監督人員隊伍,依法進行防疫檢查;建立醫療救治網絡,針對可能發生的不同類別的突發事件,指定專業的醫療機構承擔應急工作。報區應急辦備案。
5.7交通運輸保障
突發事件發生后,開發區派出所協同交通部門負責及時疏導事故現場周邊交通,建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的優先放行。
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交通運輸專業保障隊伍,建立交通運輸工具數據庫,明確交通運輸單位和運輸工具數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狀態等,制定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確保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運達。
突發事件發生后,建設環保局負責組織市政公司,迅速查清救援現場路況,遇有道路受損時,立即組織專業隊伍時行搶修,確保公路運輸暢通。
5.8治安保障
開發區派出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及治安維護工作。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5.9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當突發事件發生時,原則上位于我區的學校操場、公園、露天體育場、廣場、綠地等公共設施和場所,可用于受災群眾的緊急避難場所。必要時,由建設環保局負責規劃建設避難、避寒、避雨雪等臨時避難設施。
5.10信息保障
區應急辦負責開發區應急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協調各職能部門,將現有的應急基礎信息進行整合,建立快速、安全、實用、保密性強的應急信息平臺。
區應急辦負責健全、規范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