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民政局、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事業單位: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省市多次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系列要求。2015年、2016年市政府辦公廳兩次發文,具體規范了安全生產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置工作,市局也多次明確突發事件處置要求。去年來,個別直屬單位相繼發生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信息上報不及時的現象。
為切實提高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效率和水平,確保將事故損害和社會影響降到最低,各單位要按照“有情必報、規范運作、安全保密”的原則,認真、及時、準確地做好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信息報告工作。根據市政府辦公廳寧政辦[2015]124號、[2016]100號文件及局相關文件精神,現將相關工作要求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健全責任體系
各級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完善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措施。一是要健全應急處置領導負責制。層層明確各類安全生產應急處置的機構、人員和職能,做到相應級別、類別的安全生產事件由相應的領導負責應急處置。二是健全各類應急預案。充分預想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細致制訂消防、觸電、煤氣、交通、人員管控、食物中毒、救援等各類預案,明確防范和處置措施。三是要組織應急演練。不斷加強應急隊伍建設,每半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做好保障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能有章可循、有條不紊。
二、加強應急值班留守,做好現場處置
各級要按規定安排人員值班留守,確保安全生產事件能得到及時處置。一是建成值守網絡。市局機關處以上領導、各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應保持手機24小時暢通;各區民政局應明確通信聯絡方式,保證值班室通信聯絡暢通;各福利機構應安排人員24小時安全生產值守,確保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能及時上報情況、下達要求。二是規范處置流程。要嚴格按照“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見附)所要求的流程,及時啟動相關預案,開展先期處置,并按規定報告屬地區政府及監管部門。三是明確處置要求。民政系統所屬單位遇安全生產突發事件,凡有人受傷,財產損失超過5萬元以上的,必須由單位負責人到現場應急處置;凡有受傷超過2人的,財產損失超50萬的,應有區民政局領導或市民政局相關處室領導到現場指導處置。凡有人員死亡或3人以上受傷的,市局分管領導應到現場指導處置。
三、加強應急信息上報,嚴格時效要求
各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件,應及時上報,提高處置效率和水平。遇一般級別的安全生產突發事件(2人以下人員受傷或財產損失5萬元以上50萬以下的),需在1小時內上報市局辦公室。市局辦公室需盡快向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匯報,并在2小時內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送事件信息并提交書面報告;遇較大級別以上的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有人員死亡或3人以上人員受傷或財產損失50萬元以上),應在第一時間用電話上報市局值班室,同時迅速核實情況,先期開展處置工作,并在事件發生30分鐘內向市局辦公室和業務主管處室報告。市局相關人員在接到報告后,需在第一時間向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電話報告,并在事發半小時口頭和1小時內書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送事件信息。遇重大、特別重大的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有2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人員受傷的),應立即層層上報至市政府和市委,并按照事故處置情況提供后續報告。
各單位接此通知后,要根據“一崗雙責”的工作體制和《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的內容,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安全生產應急處置和信息上報的責任人及聯絡方式,切實增強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南京市民政局
2017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