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按照市委、市政府推進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的部署要求,市編委對濟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三定”規定進行了修改完善。修訂后的《濟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7月27日
濟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管理體制的意見》(魯政發〔2013〕24號),設立濟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轉變
(一)取消、下放的職責。
1.取消組織機構代碼登記職責。
2.取消、下放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承接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下放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負責起草質量技術監督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規范工作;組織查處違反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負責全市質量宏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發展綱要,承擔全市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推進質量強市戰略和品牌強市戰略,實施國家和省、市質量獎勵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落實上級規定,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三)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鑒定工作;承擔生產環節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權限參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工業產品(含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活動;根據市政府授權,組織協調全市有關專項打假活動;組織較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
(四)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推行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制定和發布農業地方標準規范;指導團體標準建設;依法管理企業標準化工作;負責全市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庫和商品條碼管理工作。
(五)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和強制檢定工作,組織量值傳遞;規范和監督商品質量和市場行為;監督管理計量檢定機構和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
(六)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工作;根據授權對認證認可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業發展。
(七)制定并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科研攻關和重大技術引進工作;組織開展質量技術監督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八)承擔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責任;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
(九)承擔市質量強市及名牌戰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質監局設9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應急值班、機要、檔案、督查、考核、制度建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安全、保密等工作;組織開展調研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信息化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掛行政審批辦公室牌子)。
組織貫徹實施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組織起草質量技術監督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局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承辦本級行政執法重大案件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有關工作;指導推進依法行政、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實施本系統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制定本部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并監督實施,協調推進簡政放權、轉變職能相關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日常辦理工作;負責信訪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
(三)組織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四)財務與科技處。
擬訂本部門財務管理制度并貫徹落實;編報本部門年度預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監督指導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擬訂質量技術監督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五)質量發展處。
承擔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質量獎勵制度,組織實施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相關具體工作;負責推進名牌戰略和品牌戰略;負責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和管理工作;規范社會質量評價活動;建立產品質量誠信制度;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負責全市防偽技術措施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統計工作;承擔市質量強市及名牌戰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產品質量監督處。
組織實施生產環節的工業產品質量監督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工業產品質量市級監督抽查工作;指導和協調工業產品質量的行業和專業性監督;組織協調較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并提出整改意見;負責工業產品(含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按照規定權限參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七)標準化處。
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推廣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團體標準建設;開展工業、服務業和農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電動汽車及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制定農業地方標準規范;負責標準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依法管理企業標準化工作;負責全市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數據庫和商品條碼管理工作。
(八)計量處(掛認證處牌子)。
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市內量值傳遞,管理市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和強制檢定工作;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和計量校準網絡;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的制造、使用和銷售;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督管理全市計量技術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資質資格;負責計量行政許可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指導全市工業計量工作;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實施和自愿性認證工作開展;根據授權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對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參與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業發展;負責認證行政許可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
(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
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按規定權限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并進行統計分析;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參與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充裝單位及檢驗檢測機構等資質許可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質監局核定行政編制53名。領導職數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1名(正處級);處長(主任)9名,副處長(副主任)9名。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及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部門職責分工
(一)關于電動汽車及充電設施管理工作的職責分工。
市質監局負責組織實施電動汽車及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對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負責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電動汽車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擬訂全市相關規劃、政策,指導全市電動汽車產業發展。市發改委牽頭負責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的相關工作,根據電動汽車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并與全市能源規劃相銜接。
(二)關于食品相關產品監管工作的職責分工。
市質監局負責對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及時通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報的食品安全可能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當立即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采取措施予以處理。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對市質監局通報的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立即在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采取措施予以處理;發現食品安全可能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及時通報市質監局。
(三)關于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職責分工。
市質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管理,監督抽查煙花爆竹的質量。市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落實安全生產保障情況,審查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和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運輸線路,許可焰火晚會燃放,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四)關于危險化學品監管工作的職責分工。
市質監局負責依法對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容器(不包括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固定式大型儲罐)生產企業的工業產品質量實施監督。市安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對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審查,核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并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市公安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并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環保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組織危險化學品的環境危害性鑒定和環境風險程度評估,負責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市城鄉交通運輸委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許可及道路、水路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資格認定。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危險化學品毒性鑒定的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市工商局依據有關部門的許可證件,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企業營業執照,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采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五)關于農藥監管工作的職責分工。
市質監局負責對生產領域農藥產品質量監督和獲證企業后續監督管理。市工商局負責對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生產經營農藥或違反農藥廣告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的監管。市農業局負責全市農藥質量和使用監督管理工作。市安監局負責對屬于危險化學品的農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六)關于物業服務行業監管工作的職責分工。
市質監局負責組織各縣區市場監管部門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電梯、鍋爐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負責對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服務、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管理、擅自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用途、擅自撤離物業管理區域、擅自停止物業服務以及套取、挪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行為實施監督管理。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對物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物業主管部門和城管執法部門行政處罰的違法事項進行行政處罰。市城鄉建設委負責受理物業保修期內出現工程質量缺陷得不到及時維修行為的投訴工作。市公安局負責對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實施監督管理,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發改委負責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和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的監督管理。
(七)關于學校安全管理及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工作的職責分工。
市質監局負責按照年度檢查計劃,定期檢查學校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市教育局負責指導全市教育部門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實施方案;監督、指導學校安全工作。市安監局負責依法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性的學校周邊安全生產大檢查,依法強化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依法監督檢查職責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煤礦除外)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組織、協調、參與學校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指導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批復結案。市公安局負責校園及周邊的治安工作,協助社區及相關人員對現有危害社會人員的幫教管控;指導、監督、檢查學校落實內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依法及時打擊查處危害校園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負責校園及周邊的交通安全工作;加強互聯網安全監管;推進警校聯系機制建設等。市衛生計生委負責校園及周邊具有肇事禍傾向精神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工作,及時監測和防范各種突發性、流行性、傳染性疾病等學校公共衛生事件。市司法局幫助學校開展普法教育和法治宣傳工作;負責對本市服刑的未成年社區服刑人員的幫教工作。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校園及周邊文化市場綜合治理工作,依法禁止在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負責校園及周邊文化娛樂場所、網吧、游戲機室的準入審批、監督管理,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含有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單位和個人。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校園及周邊食品店、餐飲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市城管執法局以屬地管理為主,督導所在街道辦事處和區城管執法部門共同做好校園及周邊店外經營、亂搭亂建及無證流動攤販的查處、取締工作。市城鄉建設委負責加強對學校工程建設各環節的監督管理,發現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糾正;加強對學校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狀況的監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的,依法責令立即排除。市城鄉交通運輸委負責學校周邊國省干線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設置管理。市工商局負責對校園周邊的有關經營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督,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查處違法經營者,維護有利于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境。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對學校周邊的地質災害防治進行監督指導。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負責指導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校舍安全使用檢查和安全隱患排查,負責房屋安全鑒定監測管理,督促校舍安全隱患治理。
(八)關于市區餐廚廢棄物監管工作的職責分工。
市質監局負責餐廚廢棄物處置企業生物柴油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監督工作。市城管局負責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特許經營企業市場準入,指導和監管各區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工作。負責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向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安辦)、市商務局報送餐飲單位餐廚廢棄物簽約及收運情況;負責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向質監局報送餐廚廢棄物處理廠生物柴油產量及去向。市教育局監督學校加強食堂餐廚廢棄物的管理,按規定交由政府許可的合法收運單位進行收運處置。市食安辦負責牽頭協調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各部門依職權查處相關違法行為。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將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處置情況列為量化分級管理和信用評價內容,將新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單位相關情況及時通報城管部門。市城管執法局負責指導督促各區對違反餐廚廢棄物管理相關規定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市公安局負責對上道路行駛的用于收運和處置餐廚廢棄物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和涉及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的犯罪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市農業局負責對畜禽養殖場(小區)實施規范化管理,依法查處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廚廢棄物飼喂家畜行為;對生豬宰殺過程中產生的廢棄油脂進行監管。市環保局負責餐廚廢棄物利用、處理過程的環境監管工作。市商務局負責監管餐飲行業,引導餐飲企業按規定將餐廚廢棄物交由經政府許可的合法收運單位進行收運處置。市發改委負責制定和調整餐廚廢棄物處理費標準。
(九)關于行政復議工作的職責分工。
市政府行政復議機構負責受理行政復議事項。市質監局負責依法提交作出原行政行為的相關證據及行政復議答復材料,履行行政復議決議。
六、其他事項
(一)暫保留工勤編制3名,今后隨自然減員逐一收回。
(二)建立職責與清單調整協同機制。主要職責需要調整的,相關權力事項、責任事項、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應同步作相應調整。在提出職責調整意見時,應同時提出相關事項清單調整意見。
(三)完善市和縣區質量技術監督管理事權劃分。市質監局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黨委、政府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部署要求,持續轉變職能,合理劃分市和縣區質量技術監督管理事權,明確和強化責任,完善體制機制,避免出現監管交叉和空白,實現無縫隙和全覆蓋監管服務。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七、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