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議。7月16日,應急管理部正式公布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全文,并將于9月1日正式開始生效。在新法即將生效的重要關口,姜山鎮應急管理所積極承擔起普法講法的重要任務,向轄區內企業發放并宣傳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把普法講法與執法檢查、風險普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等工作有機結合。
8月23日,姜山鎮應急管理所工作人員對轄區內“三場所兩企業”、涉危企業等危險性較高企業進行執法檢查過程中,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發放并講解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尤其針對一些法律意識不強、安全基礎薄弱的企業負責人,向他們詳細講解新法明確規定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等內容,向企業傳達明確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督促提高法律法規認識的要求,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以及其他人員都能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8月24日,結合風險普查核驗工作,在落實企業風險普查填報工作的同時,鎮應急管理所工作人員將一本本嶄新的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發放到各企業主要負責人手中,并將新法中修改的重要內容逐一標注,進行詳細解讀說明。對于企業比較關心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章節,工作人員均給予了耐心的講解,努力保證每一位企業負責人都能聽進聽懂、會學會用。事后,企業負責人表達了對鎮應急管理所工作的肯定,并表示希望政府部門能多開辦此類普法學法課,提高自身的意識的同時提升企業的安全水平。應急管理所也在積極籌備與鎮司法所開展協作,計劃進行普法宣傳教育,滿足廣大企業對增強法律意識、確保安全生產的需求。
提高全民法律素養、提升政府法治水平是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確保每家企業都能在法律法規的準繩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既是法治政府建設的最高目標,亦是每一家企業應當遵守的規定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