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局屬各單位:
經研究,決定調整機構和人員分工安排如下:
一、內設機構人員分工
(一)辦公室(考評辦)
主 任: 王燎原
副主任:劉送興
人 員:袁劉旸
志愿者:李玲
職 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辦文、辦會、綜合調研、決策參考、文書檔案、印章管理、車輛等機關事務管理,承辦重要文稿的撰寫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局屬二級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日常辦公用品采購、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文化、旅游、廣電、體育電子政務和辦公自動化工作;組織年度全縣鄉鎮和部門文化旅游廣電體育績效考評工作;負責機關文明創建和協助做好營商環境工作;完成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黨建辦公室、兩新組織建設辦公室、意識形態管理辦公室、建議提案辦理室)
股 長(主任):向望月
人 員:李建波、胡蓉、向前
職 責:負責局機關和下設二級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勞資分配等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文化、旅游、廣電、休育和文物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指導文化、旅游、體育和廣電高等學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文化旅游、廣播電視和體育等各類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工作;負責職工管理、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局系統黨的建設;組織、指導本系統干部職工的政治、業務等學習培訓,負責意識形態、行業黨組織建設工作。
(三)財務審計股(內控內審股)
股 長:黃輝雄
人 員:姚美躍、余愉、談來根
職 責:負責部門預、決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局屬二級單位內部控制、內部審計、政府采購工作;負責文化、旅游、廣播電視、體育和文物行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確定全縣項目及項目建設專項資金計劃;指導、監督局屬二級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指導全縣重點及基層文化、旅游、廣電、體育等設施建設。承擔全縣文化、旅游、廣電、體育經濟運行監測。
(四)文化藝術股(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股)
股 長:張琳
人 員:徐曉丹
職 責:擬訂全縣文學、戲曲、戲劇、音樂、舞蹈、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申報、保護、傳承、規劃并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全縣水準及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協調、指導、管理全縣性藝術展演、展覽等重大文藝活動;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藝術水平定點考級工作以及咨詢服務;協助做好文化藝術市場的安全生產、營商環境和文明創建工作。
(五)公共服務股(創文辦、全域環境整治辦)
股 長:潘霞
副股長:李書書
勞務派遣:唐青青
職 責:擬定全縣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公共服務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推動文化、旅游、廣電、體育行業信息化和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并組織實施;組織收集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公共文化服務類相關數據信息,并進行公共服務信息平臺系統填報工作;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和公共數字文化工作;指導文化和旅游高等學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指導文化、旅游、廣電、體育裝備技術提升;組織公共文化服務場館做好安全生產、文明創建和全域環境整治工作;組織、協調文化旅游廣電體育行業股室和二級機構和落實文明創建。
(六)產業發展股(招商引資辦、重點項目辦)
股 長:陳誠
人 員:何文杰
勞務派遣:方賽玉
職 責:擬訂全縣文化旅游產業和廣電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旅游、體育相關門類和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負責全縣各類旅游景區(點)、旅游度假區及專項旅游產品實施標準化管理、質量等級評定;促進文化、旅游、廣電、體育、文物事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承擔全縣文化、旅游、廣電、體育資源普查、規劃及評審、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游;指導全縣重點旅游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游、休閑度假旅游發展;指導文化、旅游和體育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負責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建設、產業扶貧、品牌創建、區域合作等工作;擬訂全縣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和文物科技創新發展規劃、科研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和文物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協助做好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營商環境和文明創建工作。
(七)推廣傳播和交流合作股(新媒體中心)
股 長:余尚武
人 員:李濤、李智也子、余錚
職 責:擬訂全縣文化、旅游、廣播電視、體育和文物對外及對港澳臺宣傳推廣與交流合作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文化、旅游、廣播、體育和文物整體形象國內外宣傳推廣工作;監管全縣文化、旅游、廣播、體育企業和文物交流活動的日常推廣營銷和形象;統籌指導和組織全縣對外及對港澳臺的文化、旅游、廣播跨地區宣傳推廣和交流合作活動;指導協調全縣重點文化和旅游區域、目的地和線路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公眾平臺建設管理、政務信息發布工作。
(八)行政審批服務股
股 長:黃月洋
人 員:周練斌
職 責:負責權限范圍內,依法依規對文化、旅游、廣電、體育91項行政許可;29項行政確認進行受理、審核、審批、辦結;協助做好營商環境優化工作。
(九)市場管理股(應急管理辦公室、行業管理辦公室)
股 長:吳懷東
人 員:汪強、 彭玉祥
職 責:擬訂全縣文化、旅游、廣播電視、體育和文物市場管理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對文化、旅游、廣播電視、體育和文物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游行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文化、旅游、廣播電視、體育和文物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并監督實施;監管全縣文化、旅游、廣播電視、體育和文物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全縣假日旅游市場、旅游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檢查;負責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市場防汛、防火等應急工作。
(十)政策法規股(綜治信訪辦公室、游客投訴中心)
股 長:鐘海洋
人 員:陳正彪、楊正根
職 責:擬訂全縣文化、旅游、廣電、體育綜合執法工作政策;協助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全縣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承擔關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和實施;負責游客投訴、來訪接待;承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議案與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單位行政處罰、政策性文件、重要公文的政策法規審定。
(十一)科技信息統計股
股 長:余照興
人 員:張淼清
志愿者:陳思
職 責:擬訂全縣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和文物科技創新發展規劃、科研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和文物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組織協調文化、旅游、廣電、體育、文物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文化、旅游、廣電、體育裝備技術提升;負責全縣文化、旅游、廣播電視、體育和文物行業統計、信息分析、預測預報;負責全縣文化、旅游、廣電、體育電子政務和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行業內智慧平臺建設工作,推進電子商務平臺建設;承擔全縣文化、旅游、廣電、體育經濟運行監測;負責信息咨詢服務,承擔信息上報、發布工作,負責公眾平臺建設管理;負責全縣文化旅游統計及分析工作,組織年度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目標考核工作。
(十二)鄉村振興辦公室
主 任:何亞東
1.幫扶村
友誼村
第一支部書記:周悅興
隊員:周煌、張清甜
南坑村
第一支部書記:譚水平
隊員:鐘天祥、饒岳平
2.增派幫扶人員:機關邱吉祥(潭灣村)、機關鄒俊龍(三望沖村)、機關余天慶(童坪村)、圖書館湯慶隆(童坪村)、縣委舊址徐青青(天景山村)、體育事務中心艾娜麗(大屋村)、平江縣考古研究和文物保護中心彭滿林(九龍新村)、圖書館余暮春(桃霞水口村)
職 責:負責對接縣鄉村振興局和鄉村振興聯系村工作,完成縣級各項工作目標;完成局級年初的各項工作指標;負責涉農資金補助文旅項目的審核、報批、監管等工作;負責局級鄉村振興駐村工作;編制鄉村振興各項規劃工作,起草鄉村振興各類制度、文件等;完成“十四五”項目庫報送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黨群機構
(一)機關黨委
書 記:喻廣平
副書記:王燎原
人 員:向望月、李建波、胡蓉
(二)機關紀委(督查室、作風辦、考核辦、營商環境優化辦公室)
書 記:何亞東
委 員:向望月、姚美躍、劉送興、吳優
勞務派遣:徐超宇
職 責: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檢查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協助機關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受理處置黨員群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按照有關規定,檢查、處理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進行問責或者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權利;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從嚴治黨巡視巡察各項任務落實;組織開展督查各股室、局屬二級單位的工作落實和干部職工作風情況;負責各股室、局屬二級單位和干部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營商環境和局黨組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聯合工會(婦委會、老齡辦、關工委、團委)
主 席:喻廣平
副主席:張杰
出 納:姚美躍
成 員:劉送興(婦委會)、周煌(老齡辦、關工委)、吳 優(團委)、吳承翟、黃韋韋、邱齊平
三、其它機構
平江縣革命文物保護和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副主任(兼中共平江縣委舊址黨支部書記):胡 軍
四、下設機構
(一)平江縣文化旅游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廣電管理股)
大隊長、支部書記:付忠毅
支部副書記:童淑
副大隊長:徐紅東、徐拯明(兼廣電管理股股長)、李雄、羅忠良
人 員:李毅、王金平、李選輝、黃梁明、肖四喜、劉尚文、田野、童雅琴、江有根、魏宏圖、鄧銳利、吳涌、周李林子、羅易
勞務派遣:曾巍、毛金燕
職 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化旅游市場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代擬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方面的規范性文件、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本縣內的文化、旅游、文物、新聞出版(版權)、廣播電視、電影、體育等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及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職能。負責依法查處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演出、藝術品經營及進出口、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文化藝術經營、展覽展播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除制作、播出、傳輸等機構外的企業、個人和社會組織從事廣播、電影、電視活動中的建法行為;依法查處電影放映單位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安裝和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中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電影攝制、進口、出品、發行、放映、電影片公映等活動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圖書、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方面的違法出版活動和印刷、復制、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依法查處非法出版單位和個人的違法出版活動;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行為;依法查處網絡文化、網絡視聽、網絡出版等方面的違法經營活動;配合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的違法行為。負責依法查處旅游行業違法行為。負責依法查處違反文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違法行為。負責依法 對以健身、競技等體育活動為內容的經營活動加強管理和監督。承擔“掃黃打非”“利劍護雷”“掃黒險惡”禁毒等有關工作任務。負責文化市場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文化市場投訴處理、文明創建和全域環境整治工作;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平江縣考古研究和文物保護中心(文物股、平江縣博物館、平江縣紅色文化旅游發展中心)
主任、支部書記:姜權輝
副 主 任:陳雷
人 員:鐘格輝、劉一夫、陳亢赤、余斌、李園、
賴俊
勞務派遣:李紅珍、張平湘、鐘昊
職 責:擬訂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不可移動文物調查和申報工作;指導、協調全縣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組織文物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和貫徹實施;指導不可移動文物行政執法、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違法犯罪案件;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縣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管理、指導全縣博物館、紀念館的業務和安全工作;“三建”工地文物勘探調查和考古發掘,配合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做好重大建設工程的文物勘探調查和考古發掘;負責縣境內地上地下文物的保護管理;負責文物藏品交換、調撥、借展工作;組織協調文物對外合作交流,文物展覽的審批和報批;指導搶救、征集社會上珍貴流散文物;負責可移動文物的征集、鑒定、登記入藏、修復、保管工作;負責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利用項目的實施;負責各級文保單位的“四有”等基礎性工作;負責縣境內文物資源的普查和調查;落實中央兩辦精神,負責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實施;負責指導縣境內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利用實施項目;負責文物市場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文明創建和全域環境整治工作;完成上級業務部門和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湘鄂贛革命根據地紀念館
館長、支部書記:金標湘(兼旅游事務中心主任)
副 館 長:鐘燕陽
人 員:彭韌、何興愛
勞務派遣: 楊白如、喻瑩煌
志 愿 者: 鐘群英、李敬龍
職 責:管理湘鄂贛革命根據地紀念館,開展愛國主義教育、革命傳統教育、黨史學習教育、社會科學普及、紅色歷史文化研究、紅色革命文物保管、征集、紅色研學教育等工作;開展紅色文化推廣、交流、紅色教育培訓;做好本單位文明創建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
(四)旅游事務中心
副主任:張杰(主持工作)
人 員:方莉、肖五喜
志愿者:朱英
職 責:負責全縣星級酒店、星級旅行社、星級農莊和星級旅游民宿等創建和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全縣旅游景區、星級酒店、旅游度假區、旅行社、星級農莊和星級旅游民宿等業務、服務提升工作;負責旅游市場相關信息收集、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創文工作;聯系旅游協會、酒店行業協會、旅行社協會等旅游類協會。
(五)平江縣文化館(平江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館長(主任)、支部書記:梁瑞海
副館長:鐘四海(兼美術館長)、陳昂
人 員:張勛、梁歡文、王虹、陳韜、肖平、吳純、葉丹
勞務派遣:劉俏然
志愿者:李懷根、陳眾喜、劉深根、皮星奇、姚彬、
魏強
職 責:組織群眾文化活動、繁榮群眾文化事業。文化宣傳、文藝活動組織、相關培訓、業余創作團體管理、業余文藝創作組織、村級文化室業務指導、群眾文藝理論研究、文化交流、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非物質文化)遺產收集整理與保護;策劃、組織、執行局黨組安排的各類大型活動。協助上級及主管部門承辦全縣美術、書法、攝制等藝術門類的展示、交流、宣傳等活動;指導協調各分館展覽、學術交流等工作的開展;不斷開拓和創新、加強藝術作品的學術研究和開發;負責全縣各文化分館、非遺項目等單位的信息統計、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文明創建工作。
(六)平江縣圖書館
館 長:艾奇志
支部書記:吳智平
圖書閱覽推廣中心:湯慶隆
副 館 長:陳衛明、唐虹霞
人 員:張歌、胡睿、余紅、徐紅林、歐陽愛國
勞務派遣: 鐘麗芳、艾瑤
志 愿 者: 黃克麗、唐金玉、石星球、單小紅、李敏
職 責:根據辦館宗旨和服務對象的需求,系統收集地方文獻信息,保存和傳承地方文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對古籍和其他珍貴、易損文獻信息采取專門的保護措施,確保安全。按照國家公布的標準、依法通過其網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會公開。定期對其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護,確保正常運行。加強館際交流與合作,開展聯合采購、聯合編目、聯合服務,實現文獻信息的共建共享,促進文獻信息的有效利用。以縣級公共圖書館為總館,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社區)圖書室等為分館或者基層服務點的總分館制,完善數字化、網絡化服務體系和配送體系,實現通借通還,促進公共圖書館服務向城鄉基層延伸。免費向社會公眾提供文獻信息查詢、借閱;免費向社會公眾提供閱覽室、自習室等公共空間設施場地開放;免費向社會公眾提供公益性講座、閱讀推廣、培訓、展覽;開展面向少年兒童的閱讀指導和社會教育活動,通過開展閱讀指導、讀書交流、演講誦讀、圖書互換共享等活動,推廣全民閱讀。通過流動服務設施、自助服務設施等為社會公眾提供便捷服務;負責全縣圖書業務單位的信息統計、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文明創建工作。
(七)中共平江縣委舊址管理處(中共平江縣委1927-1928史料陳列館)
主 任:李黃
人 員:周衛真
志愿者: 翁美榮、鐘楠薇
職 責:管理舊址文物、弘揚紅色文化民族精神。縣委舊址展覽、修繕保護、文物收藏管理、相關研究與交流;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文明創建工作。
(八)平江縣杜甫墓祠管理所
所長、支部書記:陳衛東
副所長:梁藝新
人 員:蔣學海、羅偉
勞務派遣:周美麗、鐘穎
志愿者:鐘群玉
職 責:負責杜甫墓祠的保護、維修;更新、擴充祠內文物、史料輔助陳列,協助作好墓祠深度開發規劃;對國內外宣傳、推介杜甫墓祠的歷史價值,組織杜甫文化學術交流;接待前來參觀、瞻仰墓祠的國內外游客,做好各項旅游服務工作;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文明創建工作。
(九)平江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中心(平江花燈戲傳習所、平江縣影劇院(劇團))
主任、支部書記:唐敬棉
副 主 任:劉汛子、方麗媛
人 員:李強、李峰、艾慕輝、徐炳怡、張俊偉、邱先凱、肖孟良、文秋平、朱立新
勞務派遣:何重陽、何軍、胡淼森、李宗保、劉映雪、
吳瑞文、徐佳佳、毛丁香、戴旭輝、吳雄文、朱文夏、熊力、劉照、肖有為
志愿者:賀伶芝
職 責:宣傳、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包括平江花燈和平江民歌等,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含平江花燈和平江民歌)的理論研究,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產學術、展覽(演)及公益活動,交流推介,宣傳等工作,組織實施研究成果的發表和人才培訓等工作職能,做好花鼓戲、花燈戲及歌舞演出以及劇場大型會議、大型文藝活動承辦等相關工作;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文明創建工作。
(十)平江縣體育事業中心(體育股、體育彩票管理辦公室、平江縣體育總會、平江縣業余體育學校)
主任、支部書記(兼體育股股長、體育總會秘書長):陳鵬
副主任:李蓉蓉、鐘永和、于哲學
人 員:付詠菊、喻俊勇、李穎峰
職 責:結合文化旅游元素,擬訂全縣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劃綱要》,指導并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指導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各體育協會工作;負責全縣的體育對外交流與合作;發展體育文旅融合產業、規范體育服務管理,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監督指導體育市場和高危性體育競賽項目;負責全縣體育社團資格審查;協調全縣體育彩票銷售及公益金管理;參與統籌體育場館規劃建設和維護;負責體育市場相關信息收集統計、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文明創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