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報單位
鶴壁市應急管理局
上報事項
印發《鶴壁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擬稿事由
(上報事由)
參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20〕35號)文件,制定我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以市政府辦名義印發。
涉及部門
市應急局、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體育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鶴壁軍分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供銷合作社、鶴壁銀保監分局、市氣象局、市郵政管理局、鶴壁海關、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通信發展管理辦公室
征求部門
意見情況
已征求市政府領導和市安委會35個成員單位意見建議,29個單位反饋無意見,6個單位有意見建議:
一、市委宣傳部:為更好的完成信息輿情工作,建議在第4頁,信息輿情組的成員單位中添加市委網信辦。
處理結果:已采納。
二、市發展改革委:應急預案第2部分“組織指揮體系”的“2.1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及職責中”,第8條:“(8)后勤保障組:負由市發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擔任……”建議刪去“市發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修改為:“(8)后勤保障組:由市**分管領導擔任,成員單位由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通管辦、鶴壁供電公司等單位組成,負責事故應急救援中電力、能源、交通、裝備、物資等的支持保障工作?!?/p>
處理結果:已采納。已修改為“由市政府相關副秘書長任組長”。
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由負有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較多的部門的分管副局長擔任技術資料組組長。這樣更有利于應急救援工作中協調調用所需專家、技術人員、資料等工作開展。
根據職責分工,市工信局僅對煤炭、民爆兩個行業的安全生產負有監管職責。
處理結果:已采納。已修改為“由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行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任組長”。
四、市衛生健康委:1.建議將第39頁第(二)條“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疫情防控集中隔離場所的安全管理”修改為“指導縣區做好對疫情防控集中隔離場所的安全管理”;
修改依據:疫情防控集中隔離場所的安全管理為屬地政府責任,市衛健委負責指導縣區集中隔離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2.建議將第39頁第(五)條中“組織制定職業衛生地方標準”刪除。
修改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二條“有關防治職業病的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制定并公布”。
處理結果:未采納。原因:根據《鶴壁市安全生產職責清單》(鶴辦〔2022〕10號)關于市衛生健康委安全生產職責規定內容,市衛健委提出的修改意見不予采納。
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第34頁我局職責的第六點,“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是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直接組織實施的,并沒有委托市一級考試機構組織。
處理結果:未采納。原因:根據《鶴壁市安全生產職責清單》(鶴辦〔2022〕10號)關于市人社局安全生產職責規定內容,市人社局提出的修改意見不予采納。
六、鶴壁海關:1.第三條中“負責對進口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修改為“負責對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2.第三條中刪除“承擔進口固體廢物、進出口易制毒化學品等口岸管理工作?!?.刪除第四條。
處理結果:未采納
原因:根據《鶴壁市安全生產職責清單》(鶴辦〔2022〕10號)關于鶴壁海關安全生產職責規定內容,鶴壁海關提出的修改意見不予采納。
征求領導
意見情況
郭浩市長、洪利民常務副市長、李暉部長、劉文彪副書記、李小莉副市長、郝志軍副市長、羅鍇副市長、邵七一副市長、林鴻嘉副市長均反饋無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