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臨沂市交通運輸局 關于印發《臨沂市交通運輸局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清單》《臨沂市交通運輸局機關科室、局屬單位安全生產職責清單(試行)》的通知索引號
1585729837/jtysj/2022-0000155
主題分類
工業、交通-其他
發文機關
臨沂市交通運輸局
發文字號
臨交政字〔2021〕63號
成文日期
2021-08-30
發布日期
2021-08-30臨沂市交通運輸局
關于印發《臨沂市交通運輸局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臨沂市交通運輸局機關科室、局屬單位安全生產職責清單(試行)》的通知
| 臨交政字〔2021〕63號 各縣交通運輸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現將《臨沂市交通運輸局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清單》《臨沂市交通運輸局機關科室、局屬單位安全生產職責清單(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臨沂市交通運輸局 2021年8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臨沂市交通運輸局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市交通運輸局領導干部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市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切實扛牢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任務落實。 一、黨組書記、局長 局黨組書記、局長是市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 (一)督促落實推進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黨中央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市有關規定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推動入腦入心,堅決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二)組織制定市局安全生產工作要點,把安全生產納入“十四五”規劃和局年度重點工作。 將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納入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干部培訓內容,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至少每半年安排1次安全生產集體學習。 每季度至少安排召開一次黨組會議聽取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 每季度安排召開1次局安委會成員會議,聽取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遇有重大事項,隨時聽取匯報,并作出決定。 (三)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督促局屬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依法依規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推動落實通報、約談、安全生產執法閉環管理、安全生產舉報獎勵等制度。 (四)組織推動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安全生產信用“兩個體系”建設和安全生產駐點監督工作。 (五)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強化基層安全監管力量建設;落實關心關愛基層工作機制,對長期在安全生產一線埋頭苦干的干部,政治上關注、經濟上激勵、生活上關心、成長上愛護、精神上鼓舞,激發動力活力。 (六)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并列入預算,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和監管能力建設,保障安全監管執法必需的人員、經費和裝備。 (七)推動深化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體系,把安全生產納入防范行業重大風險的重要內容,對重大安全風險實行“一票否決”。 (八)領導局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和安全生產專班工作,組織安全生產評價等工作。 (九)每季度至少1次深入企業開展安全生產督導調研。 二、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局領導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統籌推進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主要職責: (一)深入推進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黨中央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要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 (二)督促上級關于安全生產一系列決策部署落實落地;統籌推進安全生產信用“兩個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安全生產駐點監督和安全生產專項督導、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執法評估等工作。 (三)負責局安委會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督查、暗查暗訪、評價等工作,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四)組織實施交通運輸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體系建設,加快推進實施安全生產轉型升級,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參與有關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調查處理等工作。 (五)每2個月至少1次深入企業督導檢查調研安全生產工作。 三、分管行業管理的局領導 按“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領域、分管科室、分管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主要職責: (一)深入推進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黨中央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要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 (二)組織分管領域、科室、單位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同時考核獎懲。 (三)督促落實分管領域、科室、單位在“十四五”規劃中設立安全生產專篇,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從行業規劃、科技創新、產業政策、規范標準等方面加強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 (四)落實安全生產信用“兩個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安全生產駐點監督和安全生產專項督導、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執法評估工作。 (五)每2個月至少1次深入企業督導檢查調研安全生產工作。 四、分管機關事務的局領導 從安全生產監管干部隊伍建設、資金支持、作風建設、履職效能、培訓教育、人員獎懲、職業危害預防等方面,按職責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支持保障工作。完成局安委會安排的有關工作。 說明:本清單所列事項,法規和政策有調整的,適時調整。 臨沂市交通運輸局機關科室、局屬單位安全生產職責清單(試行) 依據《臨沂市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分工》和市局“三定方案”,現將市交通運輸局機關科室、局屬單位安全生產職責明確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防范和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我市高質量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機關科室、局屬單位要堅持責權利相統一,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緊密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強化各項安全防范責任措施落實。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有關中央企業三級單位、省管企業二級單位、省屬企業(省管企業除外)和市管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各縣(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有關中央企業四級及以下單位、省管企業三級及以下單位和市管企業二級單位、其他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市交通運輸局職責 市交通運輸局對全市交通運輸行業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檢查、督促交通運輸行業管理部門及監管范圍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1、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擬訂并監督實施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政策、規劃和應急預案。指導職責范圍內地方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 2、負責道路運輸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對有關道路運輸企業和出租汽車、道路班線客車、旅游包車、危險品運輸車等營運車輛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職責,指導有關交通運輸企業安全信用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3、負責市管內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承擔市管內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 4、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健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的安全監管工作。 5、負責職責范圍內危險化學品運輸監管工作,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以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實施監督,對市管內河通航水域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監督、指導縣級交通運輸部門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相關人員資格認定工作。 6、按照職責分工指導并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各地組織實施公路安全生產生命防護工程。依法查處內河營運船舶超客超載和打擊無牌、無證、報廢內河船舶營運等違法行業。指導或配合有關部門查處車輛超限超載和打擊無牌、無證、報廢車輛營運等違法行業。 7、負責職責范圍內公路安全設施建設和水上航標的設置,組織監督公路危橋、危險路段、事故多發路段安全隱患治理。 8、指導協調鐵路道路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 9、負責河道采砂影響航道及通航安全的管理工作。 10、依法參與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11、負責職責范圍內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統計分析,依法組織或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職責分工對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機關各科室職責 (一)辦公室職責 1、參與交通運輸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重大政策的制訂。參與局安全生產和應急新聞發布、重大宣傳活動的組織協調與輿情分析。 2、負責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方面有關文電和領導批示的批轉和督辦。 3、負責局機關辦公區域物業、水電、消防、電梯、食堂等基礎設施設備運營的安全管理工作。 4、負責局機關公務用車安全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職責 1、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獎懲的重要參考依據,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2、督導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監督機構的設置和隊伍配備,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3、負責在局機關工作人員職業教育、繼續教育計劃中納入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法律、行政法規及安全生產知識,并組織實施。 4、組織對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評比表彰。 5、負責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需追究責任的單位、人員,落實有關規定。 (三)法規科職責 1、負責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 2、負責對市局制定出臺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件等,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審查。 3、負責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涉及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按規定協同推進信用獎懲工作。 4、指導安全生產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 (四)綜合規劃科職責 1、負責制定交通運輸有關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方面基礎設施、裝備建設以及專項治理所需項目計劃。 2、負責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納入交通運輸中長期發展規劃。 3、參與組織編制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體系建設發展規劃。 (五)建設管理科職責 1、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和標準并監督實施。 2、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 3、組織公路、水路建設工程“雙隨機、一公開”檢查、重點檢查、專項檢查等監督檢查。 4、受理公路、水路工程質量和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投訴,參與對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運輸管理科職責 1、組織擬訂道路運輸管理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和標準并監督實施。 2、負責道路運輸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安全監管工作。指導道路運輸企業和道路班線客車、旅游包車、貨物運輸車等營運車輛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道路運輸企業安全信用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等工作。 3、組織道路運輸“雙隨機、一公開”檢查、重點檢查、專項檢查等監督檢查。 4、受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問題的投訴,參與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財務科職責 1、承擔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方面財務預算的編報和管理工作,落實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工作所需專項資金。 2、對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3、對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和處理意見并督促實施。 (八)科技教育科職責 1、負責機關干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2、負責公路、水路運輸安全管理新技術的推廣、科技創新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3、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的新聞宣傳、重大宣傳活動的組織與輿情工作。 (九)安全監督科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交通運輸綜合性安全生產政策、制度、規范并監督實施。 2、編制交通運輸綜合性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計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監督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責任制落實。 3、組織協調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建設。推動安全生產監管制度、信用體系等建設。參與編制交通運輸綜合性應急預案等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綜合性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有關培訓和考核工作。 4、承擔市局本級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方面預算項目的預算績效編報、執行和自評工作。 5、組織或者參與處理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負責安全生產應急值班工作。 7、承擔市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專班職責;負責與市政府應急辦、安委辦、市應急局和省廳安全處及有關部門的聯系協調。 8、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十)公路科職責 1、負責高速公路的屬地管理工作。 2、負責普通公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相關政策、標準和應急預案的擬訂,并監督實施;負責普通公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3、負責普通公路危橋改造、災害防治、水毀搶修等安全工作,組織開展相關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 4、負責全市普通公路養護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干線公路搶修保通工作。 5、負責普通公路路政安全管理工作。 6、指導全市重要干線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公路路況信息服務,組織普通公路安全、應急信息統計匯總、分析及報送等工作。 (十一)鐵路機場科職責 1、負責地方鐵路運輸市場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2、指導相關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的安全監管工作。 (十二)交通戰備辦公室職責 承擔國防動員和交通戰備有關工作。負責制定完善國防交通保障計劃,負責國防運力動員、運力征用和交通戰備器材管理的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三)城市交通科職責 1、組織擬訂城市公共交通建設發展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和標準并監督實施。 2、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和城市綜合樞紐的運營安全監管工作。 3、負責城市公共客運運營、出租運營、網約車等運輸業態的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 4、組織城市公共交通領域“雙隨機、一公開”檢查、重點檢查、專項檢查等監督檢查。 5、參與對城市公共客運運營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四)地方海事科職責 1、擬訂水路運輸、水運工程建設、港口、航道安全生產和水上交通安全監督及應急管理的相關政策、標準和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 2、負責市轄區水上通航秩序管理,負責轄區水域內的水上水下活動通航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水上安全檢查,參與全市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負責船舶登記管理、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監督管理、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的監督管理;負責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管理;負責船員的管理。 4、負責所轄航道、航標的安全管理和維護,負責對全市渡口渡船的安全監督管理。 5、負責全市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指導工作。 6、組織市轄區內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撈。 (十五)黨建工作科職責 1、負責指導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建和群團活動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行政監察對象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和應急管理職責。 3、依法調查或受邀參與調查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查處安全生產事故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督促落實對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 4、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擬訂工作。 5、協助有關部門組織職工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職業安全、衛生防護的宣傳教育、競賽等活動。 6、參加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代表職工監督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 (十六)分局職責 負責對轄區交通運輸行業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指導監督監管范圍內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局屬單位職責 (一)道路運輸服務中心職責 1、參與起草道路運輸、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政策、制度、技術標準和規范。 2、承擔道路運輸、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工作,承擔道路運輸、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日常指導和評估評價工作。 3、承擔道路運輸企業安全信用評價、動態調整、信用獎懲等工作。 4、參與旅游、學校(校車)領域安全生產指導協調工作。 5、參與道路運輸、水路運輸行業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參與主管部門組織的道路運輸、水路運輸行業“雙隨機、一公開”檢查、重點檢查、專項檢查等監督檢查。 7、配合開展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和道路運輸、水路運輸領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 (二)交通運輸執法支隊職責 1、參與主管部門組織的道路運政、公路路政、港航、海事、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等方面“雙隨機、一公開”檢查、重點檢查、專項檢查等監督檢查。 受主管部門委托,實施行政檢查等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管轄范圍內交通運輸行業涉及安全生產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工作。 3、按職責開展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和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 (三)交通運輸指揮服務中心職責 1、協調處置交通應急各類指令的傳達和反饋,為指揮調度、監測預警提供技術保障工作。 2、參與制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配合開展交通應急工作。 3、承擔交通運輸應急日常值班工作,配合開展、協調處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 4、承擔全市交通運輸應急工作的調度、統計工作。 (四)交通路網服務中心職責 1、參與起草全市公路行業安全生產政策、制度、技術標準和規范。 2、承擔公路建設、公路養護安全生產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工作,承擔公路建設、公路養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日常指導和評估評價工作。 3、承擔公路建設、公路養護安全信用評價、動態調整、信用獎懲等工作。 4、參與學校(校車)領域安全生產指導協調工作。 5、參與公路行業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參與主管部門組織的公路行業“雙隨機、一公開”檢查、重點檢查、專項檢查等監督檢查。 7、配合開展公路建設、公路養護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和公路建設、公路養護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 說明:本清單所列事項,法規和政策有調整的,適時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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