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開《阿房宮賦》見解深刻而又極富感染力的藝術風格暫且不議,對風云變換、朝代更迭也不再續評。但其對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汲取他人事故教訓,進而改進自我工作卻極具借鑒意義。目標所指即勿“使后人而復哀后人”,也就是給人民群眾帶來傷痛的事故不要再重復發生。
從近期一些地區和單位發生的重大事故看,同行業、同地區、同性質,甚至同一單位重復發生的事故,令人扼腕嘆息。血淋淋的事故為什么不能喚起市長、縣長、鄉鎮長們,特別是董事長、礦長、礦主們等地方和企業實際控制人,那一位位“第一責任人”的驚醒?
2011年湖南衡陽市霞流沖煤礦“10·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經調查,事故發生在該礦停產整頓期間,不言而喻違法偷產;未按正常作業流程抽取瓦斯,無帶班礦長,更無人組織礦工撤離,事發后部分礦工因未按規定攜帶自救器而窒息身亡。今年貴州省六盤水市盤南煤炭開發有限公司響水礦“11·24”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同樣是違法違規生產,監測監控系統形同虛設,現場人員甚至連自救器都不會用而失去了挽救生命的最后一棵“稻草”。再就是,一起起交通事故、建筑墜落事故、井下跑車事故,以及多合一的火災事故,等等。所不同的是傷亡人數,所共同的只有一個,那就是非法違法、違規違章。
細究原因,其根本點在于對事故的教訓沒有真正汲取。何為汲取?關鍵在“取”。取他人教訓為我認識,取他人之短補我之缺,取他人之簡盈我所繁。不要因繁而煩。安全生產人命關天,本來就是一項細而又細、實而又實的工作,是長期的,是安全生產的本身屬性所在,是主體責任自身的職責所在。
只有真正汲取教訓,才能使教訓糾正我們每一個不符合安全生產的思想理念、行為規范,真正使一個地方、一個企業發生的事故,在同一地區、同一企業和每一個地方、每一個企業和每個崗位人員面前止步,這才是工作到家到位。也就是“一礦出事故,萬礦受教育,一處出事故,萬處敲警鐘”。教育做了,警鐘敲了,關鍵要看行動。所以講“強化抓落實,重在見效果”。
《過秦論》引用《戰國策·趙策一》的“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師”為人共識。彰往而察來,安全生產當為首要。只因生命不可彩排。前面血的教訓,后人定當謹記、鑒之,勿再“使后人而復哀后人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