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
荊州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試行)
《荊州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試行)》包括10個部分:總則、組織體系和職責、預防和應急準備、預測與預警、應急響應、災后恢復與重建、信息發布與新聞宣傳、保障措施、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附則。具體如下: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提高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防御和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減少和控制災害損失,維護經濟社會運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湖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湖北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參照《湖北省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試行)》、《荊州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試行)》,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及定義。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范圍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本預案所稱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指由低溫、雨、雪、冰凍等天氣現象并發引起的自然災害。
1.4 管理體制。
1.4.1 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
1.4.2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城南開發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理工作。根據本預案,編制本地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并報區政府備案。
1.4.3 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負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 組織體系和職責
2.1 組織體系。
2.1.1 領導機構。成立荊州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名單附后)。
2.1.2 鎮、辦、管理區(開發區)機構。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城南開發區處置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組織領導、辦事機構的設立,參照本預案確定。
2.2 職責。
2.2.1 指揮部職責。統一領導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決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御和救災重大事項;協調相關地區、有關部門應急處置工作;決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響應啟動與終止。
2.2.2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落實指揮部的各項任務;執行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組織協調制定具體應急措施并監督執行;組織開展災害損失及影響評估;負責信息收集與發布;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
2.2.3 成員單位職責。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承擔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防御和應急,根據本預案建立本部門或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或工作流程,并負責組織實施。
2.3 咨詢機構。指揮部辦公室設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專家組,由部分成員單位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決策咨詢,提出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3 預防和應急準備
3.1 災害防御規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城南開發區應組織開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風險評估,編制災害防御規劃,統籌安排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所需的基礎設施建設。
3.2 避難場所準備。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城南開發區應確定本地區的避難場所,設立標志,制定完善緊急疏散辦法和程序,確保受到災害威脅的群眾安全、有序、及時轉移到避難場所。
3.3 隊伍準備。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城南開發區應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承擔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救援任務。各有關部門應建立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
3.4 培訓與演練。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城南開發區應急管理辦公室應組織制定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城南開發區以及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演練,提高應急隊伍專業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
3.5 宣傳。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居(村)委會應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防災應急、自救互救等知識普及教育。教育部門應指導學校將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災應急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報刊、廣播、電視、網站等新聞媒體應采取多種形式宣傳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災應急知識,提高公眾應急能力。
4 預測與預警
4.1 預測及信息報送。
4.1.1 區氣象局負責在每年11月份組織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預測會商,將會商結論報送指揮部及成員單位,并定期向指揮部及成員單位報送一次監測預報信息。當預報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應每天向指揮部及成員單位報送監測預報信息。
4.1.2 民政、交通、電力、商務、糧食、農業、建設等部門應于每年11月份對本系統防范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準備情況進行檢查分析,并及時將檢查分析報告報送指揮部辦公室。
4.1.3 當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民政、公安、建設、交通、電力、農業、國土資源、衛生、環保等部門應每天向指揮部辦公室提供災情信息和應對措施建議;當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引發重大災情時,應隨時提供信息。
4.2 預警分級。按照低溫雨雪災害的影響范圍、強度和危害程度,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警分為四級:一級(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
預警分級參考《湖北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中的暴雪、寒潮、霜凍、道路結冰預警信號確定(具體預警分級附后)。
5 應急響應
5.1 應急啟動。達到預警級別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組討論。當專家組建議啟動應急時,由指揮部辦公室報指揮部研究決定。Ⅳ級、Ⅲ級由副指揮長宣布啟動;Ⅱ級、Ⅰ級由指揮長宣布啟動。
5.2 應急響應行動。
5.2.1 Ⅳ應急響應。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后,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并在1小時內主持會議,制定Ⅳ級應急響應行動方案;每24小時向指揮部及成員單位和區委、區政府提供一次災害天氣監測預報信息、災難信息及應急處置情況。
5.2.1.1 區氣象局應組織天氣加密觀測,增加天氣預報會商次數和預報時次,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移動氣象臺隨時準備開赴災害嚴重地區進行現場監測,每8小時向指揮部報送一次最新監測和預報信息。
5.2.1.2 區交通局應啟動城區交通事故易發區域交通狀況的加密監測,按交通應急預案采取措施,保證道路暢通;協調抗災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組織提供轉移災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5.2.1.3 區建設局應督導各地各有關部門組織清掃積雪、融冰化雪工作;督促重點生產經營企業采取防寒防凍措施,組織搶修隊伍,及時排除故障,防止停水停氣事故發生;幫助和指導居民落實防凍保暖、安全用水用電用氣的各項措施;組織檢查建筑施工場所,責成建設單位在災害期間停止室外施工,協助對建筑民工的妥善安置;會同工商部門對危房、臨時建筑物、農貿大廳等場所以及廣告牌匾、工地塔吊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疏散人員,防止倒塌傷人。
5.2.1.4 電力部門應加強電網系統和電力設施運行監測,電力設施搶修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必要時組織局部除冰,及時將災害影響和受災情況向區政府報告;發電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做好燃料儲備;當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全區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20%以上、30%以下時,城郊供電公司按規定向社會發出電網停電事件預警。
5.2.1.5 其他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各自職責開展應急檢查,做好應急準備,傳播預警信息,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5.2.2 Ⅲ級應急響應。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后,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并在1小時內召開會議,制定Ⅲ級應急響應行動方案;密切關注災情變化,及時收集有關信息,每12小時向指揮部及成員單位和區委、區政府報送一次災害監測預報信息、災情信息和應急處置情況。
參加Ⅳ級應急響應的部門應在1小時內提升響應級別,分管領導應到崗指揮,增加應對措施。以下部門應在1小時內啟動應急響應,分管領導到崗指揮。
5.2.2.1 區經濟局應組織電力調配,組織供電部門保障電力供應,確保重要部門和地區用電;組織電網企業事故搶修;組織發電廠按照電力調度命令調整發電生產;組織電力用戶嚴格按照調度命令用電;啟動應急醫藥儲備預案,做好調用儲備藥品和醫療器械工作;配合財政等部門爭取中央應急資金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的項目安排和組織實施;組織救援物資的生產和調運。
5.2.2.2 區公安分局應監控各地治安秩序狀況,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疏導交通,適時采取交通管制;協助有關部門在災區開展搶險救災;嚴厲打擊各類趁災實施的違法犯罪活動。
5.2.2.3 區民政局應組織災情核查和綜合上報;根據災害損失情況派出工作組指導救災工作,協助災區政府組織轉移安置倒房和居住在危房中的群眾;根據災區需要及時下撥救災應急款物,督促災區政府做好災民生活救助工作,保障災民基本生活;負責申請、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適時組織、指導開展救災捐贈活動;負責組織協調災后倒損民房恢復重建工作。
5.2.2.4 區農業局負責種植業和養殖業凍害監測,指導各地做好防凍防壓準備工作,指導做好大棚、養殖場畜禽房舍的加固工作;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指導各地做好防凍防壓工作;隨時準備派出農技人員指導農作物防凍救災;負責掌握和核實農業受災情況,分析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對農業生產的影響,提出措施建議;制定災后補救措施,組織農民開展生產自救。
5.2.2.5 區衛生局應組織醫療衛生機構組建救災防病應急隊伍,隨時準備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援、救災防病和衛生防疫工作;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城南開發區衛生應急工作進行指導和援助。
5.2.2.6 區商務局應組織災區各類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組織糧、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及時報告監測情況;會同物價部門做好市場監管和平抑物價工作,維護市場穩定。
5.2.2.7 區教育局應組織全區教育系統抗災救災工作,指導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抗災救災;根據災情調整教學時間,確保師生安全;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指導受災嚴重地區教育部門和學校抗災救災;動員組織學校開展除雪除冰工作,組織開展校舍教室安全檢查,確保師生安全。
5.2.2.8 區糧食局應做好災區糧食市場的調控和供應工作,確保災民基本生活所需的糧、油供應。
5.2.2.9 區工商分局依法打擊囤積貨物、欺行霸市等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負責災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重點加強災區食品、食用農產品以及災后重建所需農業生產資料、建筑材料等生活生產必需品的市場管理;協助當地政府做好因災受損市場內經營戶臨時經營場地安置工作。
5.2.2.10 區物價局應監測市場基本生活物品價格異常波動,及時查處相互串通、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物價等違法行為。
5.2.2.11 區安監局應組織開展預防性檢查、督查,組織專業救護隊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開展安全工作的檢查與監管,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5.2.2.12 區文物民族宗教旅游局應協調組織實施對因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滯留在景區內的游客和工作人員的救援工作,及時向本行業傳遞低溫雨雪冰凍預警信息。
5.2.2.13 其他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各自職責開展應急檢查,做好應急準備,傳播預警信息,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5.2.3 Ⅱ級應急響應。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后,指揮部在1小時內召開會議,部署應急響應工作,根據需要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并向區委、區政府匯報應急處置情況。
參加Ⅳ級、Ⅲ級應急響應的所有部門應在1小時內提升級別,主要領導應到崗指揮,增加應對措施。以下部門應在1小時內啟動應急響應,主要領導到崗指揮。
5.2.3.1 區財政局應配合有關部門了解核實災情,及時向上級財政部門報送災情,申請國家、省、市財政救災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救災資金分配方案,報區政府審批后及時下達;督促各地財政所迅速落實救災資金,加強救災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5.2.3.2 區國土資源分局應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區(點)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時,及時向區政府報告,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5.2.3.3 區水利局應組織、協調、指導水利設施、工程的抗災搶險工作,加強安全檢查,配合做好防凍除雪,負責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
5.2.3.4 區環保分局應對災區環境污染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并提出處置方案。
5.2.3.5 區林業局應按時統計上報有關林業受災信息;派出工作組和專家組赴災區核實災情,協助指導當地政府和林業部門制定防災應急對策,協調有關部門調撥林業救災物質和資金。
5.2.4 I級應急響應。啟動I級應急后,指揮部在1小時內召開會議,部署應急響應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隨時向區委、區政府匯報有關情況;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災情的搶險救災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進入I級響應狀態,主要領導24小時帶班指揮本部門應急響應工作,確保與指揮部的聯絡暢通;應急搶險救援人員奔赴救災現場開展救援;隨時調用各種應急物資、裝備、技術人員,及時補充應急物資和裝備。區政府及各成員單位多渠道爭取國家、省、市對我區應急工作的支持。
5.3 社會動員與參與。
5.3.1 受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影響的街道、社區、村組和其他區域應當按照應急指揮機構的決定、命令進行宣傳動員,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5.3.2 企事業單位應服從應急指揮機構發布的決定、命令,根據需要,做好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人員參加所在地的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5.4 應急終止。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過程結束,災害已得到有效控制,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組討論后提出終止建議,報指揮部研究決定,由應急啟動人發布終止令。
6 災后恢復與重建
6.1 善后處置。
6.1.1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城南開發區和有關部門應組織力量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善后處置工作,修復損壞的公共設施,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6.1.2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城南開發區和有關部門應深入開展災害損失核定工作,制定并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計劃,對征用的民用場所、設備、設施和其他物資予以恢復或適當補償。保險監管部門應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災害損失的理賠工作。
6.1.3 善后處置所需救災資金和物資由事發地政府安排,需上級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級政府申報。
6.2 社會援助。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城南開發區應依據有關社會援助制度,鼓勵動員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提供物資、資金、技術支持和捐贈。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和慈善機構應組織開展捐贈、心理疏導等社會援助活動。
6.3 調查與評估。應急響應解除后15日內,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影響進行調查、核實、評估,形成災害評估報告并報指揮部。報告內容包括災害損失評估、預測預報情況、救災情況和經驗教訓,對應急工作的改進措施建議等。各部門應將監測資料、災情資料、工作技術總結、服務材料等進行收集并整理歸檔。
6.4 恢復重建。
6.4.1 應急響應結束后,事發地政府應立即制定恢復重建計劃,迅速開展恢復重建工作。
6.4.2 Ⅰ級和Ⅱ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恢復重建工作由區政府統籌安排,區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受災情況制定恢復重建計劃,按有關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Ⅲ級和Ⅳ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恢復重建工作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城南開發區負責。
7 信息發布與新聞宣傳
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發言人辦公室應組織或指導有關部門在第一時間向媒體發布權威信息,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眾發布災害發展趨勢及防御對策等相關信息;負責互聯網站的監控和管理,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加強網上輿論引導工作;及時向市政府上報信息。
各部門或單位內部的信息,由本部門審核和發布;重要和綜合性新聞稿須經指揮部核實后,按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8 保障措施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城南開發區和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規定,切實做好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做好安全保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通信等工作,確保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的需要,確保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保證恢復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8.1 人力保障。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城南開發區和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特點,建立健全應急聯動協調機制;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充分發揮解放軍、武警、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在災害應急中的骨干和突擊作用。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城南開發區和有關部門應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
8.2 財力保障。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區,城南開發區和有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的原則,安排應急工作預備費和一定數量的日常工作經費,保障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工作的需要。對受災害事件影響較大、財政困難的地方,由事發地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上級財政適當給予補助,并視情況積極爭取國家、省、市財政支持。
對受災害事件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政府有關部門應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救助措施,報當地政府批準后實施。
各級財政、審計部門應當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8.3 物資保障。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易發、多發、頻發的地方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儲備制度。
8.4 基本生活保障。各級民政部門應會同事發地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條件得到保障。
8.5 交通運輸保障。交通、公安等部門應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和暢通。交通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或當地政府應當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修。
8.6 通信保障。通信、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組織、指導、協調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區域應急通信和廣播電視保障工作,負責重大應急信息的傳播。
9 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抗災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抗災救災工作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部門、單位或個人,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10 附則
本預案由區發改局組織修訂和更新,并負責解釋,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警分級
一、一般(Ⅳ級)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的:
(一)全區連續3天以上日平均氣溫≤0℃。
(二)全區24小時內降雪量達5毫米以上。
(三)全區積雪深度5厘米以上。
二、較大(Ⅲ級)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的:
(一)全區連續5天以上日平均氣溫≤0℃。
(二)全區24小時內降雪量達8毫米以上。
(三)全區積雪深度10厘米以上。
三、重大(Ⅱ級)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的:
(一)全區連續8天以上日平均氣溫≤0℃。
(二)全區24小時內降雪量達12毫米以上。
(三)全區積雪深度15厘米以上。
四、特別重大(Ⅰ級)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的:
(一)全區連續10天以上日平均氣溫≤0℃。
(二)全區24小時內降雪量達15毫米以上。
(三)全區積雪深度20厘米以上。
荊州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定部成員名單
指 揮 長 陳 虹 常務副區長
副指揮長 張言春 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李捍東 區發改局局長
成 員 孫仕華 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彭必清 區政府新聞發言人辦公室主任
陳叢艷 區政府辦公室紀檢組長
何慶華 區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
楊永明 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姜保華 區經濟局局長
簡紅軍 區建設局局長
譚永平 區教育局局長
黃遠銀 區民政局局長
李 平 區財政局局長
秦富明 區交通局局長
袁 平 區水利局局長
朱定華 區農業局局長
鄧德友 區商務局局長
李成剛 區衛生局局長
曾 旋 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張詩書 區國土資源分局局長
向唯岸 區環保分局局長
劉傳京 區林業局局長
黃澤平 區民族文物宗教旅游局局長
鄧 超 區糧食局局長
鐘守權 區物價局局長
金 龍 區安監局局長
蔡 濤 區房產管理分局局長
胡 勇 區工商分局局長
艾勁松 區氣象局局長
張慶華 城效供電公司總經理
吳升芬 區發改局副局長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李捍東兼辦公室主任,艾勁松、吳升芬兼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地點設在區發改局。
本文標簽:荊州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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