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拖欠保險怎么辦?
我的情況是這樣的:我現在青島,2000年7月畢業后同青島的一家國有企業——青島第四紡織機械廠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五年,工資每個月300元,交納參股金2000元(2年以后歸還),公司給辦理交納保險醫療等。2001年,我提出辭職,公司不同意,讓我停薪留職,我當時同意了,就拿回了辭工申請,由我給公司每個月交210元,包括我該交的保險、檔案管理費和停薪留職費,該費用半年一交。當時沒有簽訂協議,只是口頭的承諾,但所交的費用都有收據為證。2002年開始,公司以效益不好沒錢為理由,沒有再為全體員工交保險,直到現在。但我該交的錢公司依然收了,直到2003年以后,我也沒有再交,并于2004年7月再次向公司提出辭職,但公司不同意,說因為公司欠我們的保險沒交,所以不能辭職,要辭職就要把拖欠的保險交上才行,但公司沒錢,如非要辭職就要我們墊付,共28個月合計9800元,即350元/月。所以有以下幾個問題請您給指點謎經,謝謝!
1、我可否以公司拖欠保險為由向公司提出辭職,并要求公司歸還2000元的股金?
2、公司以拖欠保險未交為由拒絕我的辭職是否合法?國家有沒有規定當公司拖欠員工保險未交時,雙方都不能解除合同,除非把保險補齊才行?假如有此規定,我放棄保險可否解除,否則我該怎么辦,難道要一直等到公司破產嗎?
3、我的工資每個月300元,從簽訂合同到現在一直沒有增加,我的保險每月一共該是多少錢?如按公司的說法,28個月9800元,即每個月350元是否合理?難道每月交納的保險要比我的每個月的總收入還高嗎?
4、針對辭職與保險一事,我可否向青島的相關部門提出仲裁或訴訟,并要求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5、如果想尋求法律幫助,我該如何去做?
答:
1、我可否以公司拖欠保險為由向公司提出辭職,并要求公司歸還2000元的股金?
答:《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二)用人單位拒絕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公司以拖欠保險未交為由拒絕我的辭職是否合法?國家有沒有規定當公司拖欠員工保險未交時,雙方都不能解除合同,除非把保險補齊才行?假如有此規定,我放棄保險可否解除,否則我該怎么辦,難道要一直等到公司破產嗎?
答:你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做法沒有法律依據,你不必理會。
3、我的工資每個月300元,從簽訂合同到現在一直沒有增加,我的保險每月一共該是多少錢?如按公司的說法,28個月9800元,即每個月350元是否合理?難道每月交納的保險要比我的每個月的總收入還高嗎?
答:具體繳費標準,建議咨詢當地社保部門。
4、針對辭職與保險一事,我可否向青島的相關部門提出仲裁或訴訟,并要求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答:可以。
5、如果想尋求法律幫助,我該如何去做?
答:可申請仲裁。
1、我可否以公司拖欠保險為由向公司提出辭職,并要求公司歸還2000元的股金?
2、公司以拖欠保險未交為由拒絕我的辭職是否合法?國家有沒有規定當公司拖欠員工保險未交時,雙方都不能解除合同,除非把保險補齊才行?假如有此規定,我放棄保險可否解除,否則我該怎么辦,難道要一直等到公司破產嗎?
3、我的工資每個月300元,從簽訂合同到現在一直沒有增加,我的保險每月一共該是多少錢?如按公司的說法,28個月9800元,即每個月350元是否合理?難道每月交納的保險要比我的每個月的總收入還高嗎?
4、針對辭職與保險一事,我可否向青島的相關部門提出仲裁或訴訟,并要求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5、如果想尋求法律幫助,我該如何去做?
答:
1、我可否以公司拖欠保險為由向公司提出辭職,并要求公司歸還2000元的股金?
答:《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二)用人單位拒絕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公司以拖欠保險未交為由拒絕我的辭職是否合法?國家有沒有規定當公司拖欠員工保險未交時,雙方都不能解除合同,除非把保險補齊才行?假如有此規定,我放棄保險可否解除,否則我該怎么辦,難道要一直等到公司破產嗎?
答:你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做法沒有法律依據,你不必理會。
3、我的工資每個月300元,從簽訂合同到現在一直沒有增加,我的保險每月一共該是多少錢?如按公司的說法,28個月9800元,即每個月350元是否合理?難道每月交納的保險要比我的每個月的總收入還高嗎?
答:具體繳費標準,建議咨詢當地社保部門。
4、針對辭職與保險一事,我可否向青島的相關部門提出仲裁或訴訟,并要求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答:可以。
5、如果想尋求法律幫助,我該如何去做?
答:可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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