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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預案所指特大自然災害是指臺風、強熱帶風暴、暴雨、洪澇及地質等因素引發的特大自然災害。 一、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 發生特大自然災害,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合作。應急工作原則: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 二、應急反應行動 1.災情發生后,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初步研究判斷災害等級,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并開始啟動特大災害救災工作。 2.領導小組研究部署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經確定后由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實施,確保救災款物迅速、及時到位。 3.視災情需要,以學校名義向上級報告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和物資支持。 三、緊急救援行動 緊急救援隊伍主要由學校教工組成。 災害對師生生活造成威脅時,必須組織轉移安置,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緊急轉移安置不受條件、范圍及程序限制,直接組織力量從速實施;轉移安置以就近、安全為原則,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確保災民吃、穿、住、醫等必要生活條件得到妥善安排。 四、有關事務處理 1.調查核實災民受災情況,按損失大小、困難程度、救助情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逐級上報。 2.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3.宣傳救災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跡,促進互助互濟,弘揚社會良好風尚。 深圳市福田區華強職業技術學校 2005 年 6 月 18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