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變游戲之鑒
據《中國安全生產報》2005年5月25日報道:5月11日山東莒南縣一家酒精廠的酒精貯罐大爆炸,當場死亡10人,重傷4人。原因是:“企業在未停止生產的情況下,動用電焊作業,導致事故的發生。”這顯然是動火作業造成的化學性爆炸事故,但動火作業并不一定要求企業停止生產。
后續報道又有進一步的說法:“該廠動火手續完備。”什么叫“動火手續”呢?后面就一直沒有任何解釋了。
一直到最近我才有點明白。
一個廠動火檢修貯槽時發生了爆炸,重傷1人,輕傷3人。我們到了現場,第一個就查工廠動火證。
工廠方面出示了一紙證明,并稱:“完全是按照動火制度辦的,安全、消防、車間工段各方面都在動火證上簽字蓋章了。”我們的目光搜遍了這張滿是簽字蓋章的紙片,不解地問:“那你們動火前的氣體分析數據在哪里?”對方卻不知所措。
“就是動火前貯槽內的可燃氣體濃度分析數據。”我們再次跟他們解釋。他們仍是滿臉的茫然。過了一會兒,有個年輕技術員出來打圓場:“用儀器檢測了的。”“什么儀器?顯示的數據是多少?”這個技術員又啞了。
于是我們查看了工廠的動火制度。現將全文抄錄如下:
“生產、經營中需要用明火的,事前必須按照本規定由動火部門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并按照不同級別進行審批:
1.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安全技術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
2.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保衛室提出意見,經防火責任人審核,報公司保衛部主管審批;
3.三級動火是指可能發生特大火災事故,由防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
4.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看,一套多么級別分明、有板有眼的蓋章、簽字、審批的手續,或者叫程序,也有人稱之為公章與權利的“游戲”。靠這么一個動火制度保安全,還真不如燒香、磕頭、敬菩薩來得實在。
動火辦證本是個“形式”,關鍵是通過這一“形式”,去落實一系列的安全措施,這才是真正的“內容”。
例如,動火之前的第1步,就是把動火作業的設備與生產系統(不論這個系統是處于開車狀態,還是停車狀態)實行安全隔絕,以保證可燃物料不能擴散到動火的區域和周圍,需要進行上盲板或拆除進料的一段管線等工作。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懂工藝流程、懂得自我防護,并且有防毒設置。
第2步就是排凈動火設備的物料,進行徹底的清洗置換,然后對設備內空間進行氣體取樣分析,要求可燃氣體含量在爆炸極限的下限之下。若有人需要進入設備作業,還必須增加2項分析內容:設備中氧含量分析和有害氣體含量分析。分析還必須定時進行,在作業前30min和作業之后每隔2~3h小時都要進行。
第3步是必須移走動火現場周圍10~20m之內的易燃物品。
第4步是應制訂消防措施,在場的監護人員必須要有搶險搶救的具體準備。
只有這些措施都完成了,動火才能簽證,作業才能開始。
這其中最主要的是置換之后的氣體分析。不言而喻,這些措施是防止化學性爆炸的理論與千萬次動火作業的經驗和教訓的結晶,因此它是一門科學,是動火制度的靈魂。離開它去做動火辦證,不出事才怪。
反觀這家危險化學品生產廠的動火制度,在近幾年新辦的民營企業之中非常普遍,而這些民營企業老總還都具有高學歷、高級職稱。
我們問:“這個制度從哪里來的?為什么搞這么一個動火制度?”有人講是從網上下載的,目的是應付檢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毫不稀奇。應付的人,已經掌握了安全動火本領的話,僅僅為了偷懶,寫一套,做一套,還可以免災。問題是倘若這些人沒有安全動火的常識(從目前看來,這種人還很多),他們就可能把“應付”當成“應用”了。制度出了問題,對遵章守紀的人來說,那就真是災難。
科學變成了游戲,付出的是鮮血和生命的代價。
后續報道又有進一步的說法:“該廠動火手續完備。”什么叫“動火手續”呢?后面就一直沒有任何解釋了。
一直到最近我才有點明白。
一個廠動火檢修貯槽時發生了爆炸,重傷1人,輕傷3人。我們到了現場,第一個就查工廠動火證。
工廠方面出示了一紙證明,并稱:“完全是按照動火制度辦的,安全、消防、車間工段各方面都在動火證上簽字蓋章了。”我們的目光搜遍了這張滿是簽字蓋章的紙片,不解地問:“那你們動火前的氣體分析數據在哪里?”對方卻不知所措。
“就是動火前貯槽內的可燃氣體濃度分析數據。”我們再次跟他們解釋。他們仍是滿臉的茫然。過了一會兒,有個年輕技術員出來打圓場:“用儀器檢測了的。”“什么儀器?顯示的數據是多少?”這個技術員又啞了。
于是我們查看了工廠的動火制度。現將全文抄錄如下:
“生產、經營中需要用明火的,事前必須按照本規定由動火部門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并按照不同級別進行審批:
1.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安全技術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
2.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保衛室提出意見,經防火責任人審核,報公司保衛部主管審批;
3.三級動火是指可能發生特大火災事故,由防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
4.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看,一套多么級別分明、有板有眼的蓋章、簽字、審批的手續,或者叫程序,也有人稱之為公章與權利的“游戲”。靠這么一個動火制度保安全,還真不如燒香、磕頭、敬菩薩來得實在。
動火辦證本是個“形式”,關鍵是通過這一“形式”,去落實一系列的安全措施,這才是真正的“內容”。
例如,動火之前的第1步,就是把動火作業的設備與生產系統(不論這個系統是處于開車狀態,還是停車狀態)實行安全隔絕,以保證可燃物料不能擴散到動火的區域和周圍,需要進行上盲板或拆除進料的一段管線等工作。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懂工藝流程、懂得自我防護,并且有防毒設置。
第2步就是排凈動火設備的物料,進行徹底的清洗置換,然后對設備內空間進行氣體取樣分析,要求可燃氣體含量在爆炸極限的下限之下。若有人需要進入設備作業,還必須增加2項分析內容:設備中氧含量分析和有害氣體含量分析。分析還必須定時進行,在作業前30min和作業之后每隔2~3h小時都要進行。
第3步是必須移走動火現場周圍10~20m之內的易燃物品。
第4步是應制訂消防措施,在場的監護人員必須要有搶險搶救的具體準備。
只有這些措施都完成了,動火才能簽證,作業才能開始。
這其中最主要的是置換之后的氣體分析。不言而喻,這些措施是防止化學性爆炸的理論與千萬次動火作業的經驗和教訓的結晶,因此它是一門科學,是動火制度的靈魂。離開它去做動火辦證,不出事才怪。
反觀這家危險化學品生產廠的動火制度,在近幾年新辦的民營企業之中非常普遍,而這些民營企業老總還都具有高學歷、高級職稱。
我們問:“這個制度從哪里來的?為什么搞這么一個動火制度?”有人講是從網上下載的,目的是應付檢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毫不稀奇。應付的人,已經掌握了安全動火本領的話,僅僅為了偷懶,寫一套,做一套,還可以免災。問題是倘若這些人沒有安全動火的常識(從目前看來,這種人還很多),他們就可能把“應付”當成“應用”了。制度出了問題,對遵章守紀的人來說,那就真是災難。
科學變成了游戲,付出的是鮮血和生命的代價。
本文標簽:科學變游戲之鑒
* 由于無法獲得聯系方式等原因,本網使用的文字及圖片的作品報酬未能及時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請《科學變游戲之鑒》相關權利人與機電之家網取得聯系。










